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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置业收购某某股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8 08:20:55 人浏览

导读:

一、案例简介2002年11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复同意,由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阳光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北京首创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首创阳光)、北京首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首创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ChinaRes-ourcePr

  一、案例简介

  2002年11月28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批复同意,由北京某某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某某房地产综合开发公司、北京某某阳光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某某阳光”)、北京某某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北京某某航宇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及ChinaRes-ourceProductsLimited(中国xx有限公司)、YieldwellInternational EnterpriseLimited(亿华国际企业有限公司)作为发起人,以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外商投资的某某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10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主营房地产开发。某某阳光同意将其所持广西阳光26.5%的国有法人股股份作为出资注入。根据中华财务会计咨询有限公司中华评报字(2002)第057号评估报告,每股价格相当于2.495元。

  二、案例特点通过合资,获得上市公司控制权,某某置业收购阳光股份是代表,通过合资、股改、吸收合并等方法改造上市公司母公司,在收购上市公司过程中不需要现金流出,这是未来并购之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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