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其他 > 公司注册登记 > 新《公司法》在出资范围的规定上有什么变化?

新《公司法》在出资范围的规定上有什么变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8 05:29:20 人浏览

导读:

旧《公司法》规定,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与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公司出资。新《公司法》第27条扩大了股东出资的方式,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

  旧《公司法》规定,货币、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与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为公司出资。新《公司法》第27条扩大了股东出资的方式,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此外在诸多的出资形式中,货币出资金额仅需要不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30%即可,其他的出资形式可以高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这废除了旧《公司法》有关知识产权出资不超过20%的规定,放宽了知识产权出资额,有利于鼓励高科技公司的健康成长。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