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回扣算不算商业犯罪
导读:
拿回扣是商业活动中存在的普遍现象,但是在司法中拿回扣与商业贿赂的性质十分接近,拿回扣到底算不算是商业犯罪呢?下面为您分析回扣与商业贿赂的关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回扣是什么
回扣是指在商品或者劳务买卖中,卖方从买方支付的价款中退回给买方或者买方经办人的款项。回扣是卖方返还买方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这一属性可以界定回扣款项的来源性质,即回扣不是卖方额外从别处拿出物品或金钱给予买方,回扣款是商品价款的一部分。另外,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卖方是从别处拿出物品以给予买方,虽然不构成回扣,但它同样构成商业贿赂。
二、回扣的特征
首先,帐外暗中是回扣的主要特征。表现为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账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账、转入其他财务账或者作假账等。”也可以理解为,账外是指不入正规财务账,暗中是指不在合同、发票中明确表示。虽然是对回扣的限定,但并不意味着“公开”给予和收受财物的,不属于回扣,更不意味着“公开”给予和收受回扣是合法的。“账外”指不入正规财务账,暗中指不在合同、发票等中明确表示。账外暗中主要指落个人腰包或者入单位小金库的那笔款项。
其次,回扣是卖方退给买方单位或者个人的,它决定了回扣的方向,是卖方退给买方,方向固定,不包括买方给卖方。同样,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买方为购得某种紧俏商品,以给付实物、金钱为诱饵,在账外暗中给予卖方一部分款项,这也是种商业贿赂行为,但仍不是回扣,只是商业贿赂的典型形式。所以其方向性对于判断是否为回扣也非常重要。
三、回扣与商业犯罪
根据法律规定,在回扣问题上成立受贿犯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收受回扣的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公司、企业、单位人员受贿罪)或者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单位受贿罪);第二,收受回扣在客观上必须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第三,收受回扣构成受贿犯罪,必须达到成立受贿犯罪所要求的数额;第四,收受回扣以受贿论处的主观要件,与普通受贿犯罪的主观要件相同。
在一般意义上说,卖方出售商品或者劳务,都是正当的;但不能据此认为,卖方给买方回扣都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因而不构成行贿犯罪。相反,应当进行具体判断。例如,乙要为本公司购买50台电脑,与商店店主甲商谈。甲既不想降低价格,又希望乙购买本商店的电脑,便向乙支付回扣。如果进行抽象的判断,会认为甲是为了谋取正当利益而给付回扣,不构成对公司人员行贿罪。但是,在乙可能不购买甲的电脑、可能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其他商店的电脑的情况下,甲以较高的价格使乙决定购买本商店的电脑,就是一种不正当利益,应认定为对公司人员行贿罪。再如,行贿人虽然符合晋级、晋升的条件,但为了使自己优于他人晋级、晋升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也属于“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应认定为行贿罪。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拿回扣是商业活动中存在的普遍现象,但是在司法中拿回扣与商业贿赂的性质十分接近,拿回扣到底算不算是商业犯罪呢?下面为您分析回扣与商业贿赂的关系,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哪些行为属于走私犯罪?我国《刑法》第151条至157条对走私犯罪作了具体的规定,以下行为都属于走私犯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金属、珍贵动物以及
核心内容:《旅游法》规定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旅行社只要接受购物或自费项目的回扣,都属于接受商业贿赂。即使游客同意,也应禁止任何形式指定购物。旅行社账外回扣将按受贿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