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公司融资 > 短期融资券 > 山东短期融资券市场启动 重汽首发10亿元

山东短期融资券市场启动 重汽首发10亿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4 03:58:47 人浏览

导读:

今天下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成功发行1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据悉,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自今年5月份实施《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后,首次在山东省发行的企业短期融资券,也是国内首家汽车制造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标

今天下午,经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批准,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首次成功发行10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据悉,这是中国人民银行自今年5月份实施《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后,首次在山东省发行的企业短期融资券,也是国内首家汽车制造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标志着我省短期融资券市场正式启动。

业内人士表示,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引入短期融资券是我国融资方式的重大突破,对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改变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比例失调、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防止广义货币供应量过快增长、促进货币市场与资本市场协调发展、维护金融整体稳定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人民银行对发行融资券企业有严格的要求,必须有良好的经营状态,必须达到AAA级诚信企业评审。中国重汽经过严格审核,最终被列为我省首期发行融资券企业。短期融资券时间为一年,此次融资券发行由中信实业银行承销。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