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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延长试用期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0 07:19:49 人浏览

导读:

专家解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试用期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依法变更,但变更后的试用期期限应当与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匹配。例如,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

专家解答: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试用期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内容可以依法变更,但变更后的试用期期限应当与订立的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匹配。例如,当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同时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试用期为6个月,但如果变更后的期限超过6个月,则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违法约定试用期。

法条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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