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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批准光大银行境外上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1 01:57:29 人浏览

导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1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复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于2011年6月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 900号),核准本行发行不超过120亿股境外上市外资股(含超额配售15亿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全部为普通股。完成本次发行后,本行可到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次发行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联交所的最终批准。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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