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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减资的股东会决议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21 14:36:35 人浏览

导读: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会议时间:200X年XX月XX日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会议性质:临时(或定期)会议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

XXXX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会议时间:200X年XX月XX日
会议地点:在XX市XX区XX路XX号(XX会议室)
会议性质:临时(或定期)会议
参加会议人员:股东(或者股东代表)XXX、XXX、XXX,全体股东均已到会。(可以补充说明: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
会议议题:协商表决本公司 事宜。
会议由本公司董事长XXX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一致通过并决议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由XXX万元人民币减少到XXX万元人民币,减资后,注册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XXX万元人民币;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调整为:股东陈XX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股东李XX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股东XX有限公司出资XX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XX%。
二、同意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附同意通过的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章程》)。

全体股东签字或盖章:
(自然人股东签字、非自然人股东盖章)
XXXX有限公司
200X年XX月XX日

注意事项:
1、该股东会决议仅适用于有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实收资本使用。
2、有限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董事长(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按照《公司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人员召集和主持。
3、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是指: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也可同时注明,召开会议前依法通知了全体股东,会议通知的时间及方式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4、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5、凡有下划线的,应当进行填写;要求作选择性填写的,应按规定作选择填写,正式行文时应将下划线、粉红色提示内容、本注意事项及其他无关内容删除。
6、要求用A4纸、四号(或小四号)的宋体(或仿宋体)打印,可双面打印;多页的,应打上页码,加盖骑缝章;内容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

(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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