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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材料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5 01:45:51 人浏览

导读:

为了确定诉讼管辖、确定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确定债务履行处所,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住所,并且需要提供住所使用证明,不同种类的住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差异,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注册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材料有哪些:

  为了确定诉讼管辖、确定法律文书的送达处所、确定债务履行处所,注册公司时必须要有住所,并且需要提供住所使用证明,不同种类的住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有所差异,下面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注册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材料有哪些。

  一、注册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材料有哪些

  1、房屋提供者需要提供提交房产证复印件,并且在复印件上加盖产权单位公章或由产权人签字。

  2、无产权证的由产权单位的上级或房产证发放单位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说明情况并盖章确认;地处农村地区的可以让当地政府在“需要证明情况”栏内签署同意在该地点从事经营的批示,还要加盖公章。

  3、产权为军队房产,要提交加盖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专用章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4、房屋是新买的商品房又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要提交有买房人签字的买房合同的复印件和购房发票复印件、要提交有盖房地产开发商公章的预售房许可证的复印件。

  5、房屋提供者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具有出租经营权的企业,可在“房屋提供者证明”栏内加盖公章,并且要加盖本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不需要提交产权证。

  6、对使用下列未取得房屋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产权证明房屋从事经营活动的,还应提交经区县政府批准或授权的乡、镇政府、其他部门或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出具的《临时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以及由生产经营场所的使用人与场所提供人签署的不索取拆迁补偿费用的承诺书。

  (1)属于使用城镇地区未取得规划、建设等政府部门批准建设的建筑物;

  (2)已被区县政府或有关部门列入拆迁范围但并未实施拆迁的建筑物;

  (3)农村地区的建筑物;

  (4)房屋所有权证明文件上用途一栏空项或商住用途位置无法识别且规划未明确用途的建筑物;

  (5)临时建设的商亭、摊点(不含邮政报刊亭、社区便民菜站)。

  二、注册公司住所地选择的注意事项

  1、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为住宅、别墅、公寓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2、申请人使用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出具文件予以明确的违法建设地区、土地征用地区、拆迁地区和各区县政府明确不予登记地区的平房办理登记注册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3、使用住宅楼底层规划为商业用途的房屋申请登记从事餐饮服务、歌舞娱乐、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生产加工、制造、住宿的,登记机关不予登记注册。

  三、公司注册需要准备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住所使用证明材料。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注册公司住所使用证明的材料有哪些的相关法律内容,由上述内容可知,注册公司的住所可以是租的也可以是自建房等各种不同类型的房屋,但是注册时都需要提供相应的住所使用证明材料,并且有些地方不能用于注册公司的,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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