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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破产保护的要求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2 16:11:12 人浏览

导读:

很多人以为破产保护就是破产申请,其实不是的,破产保护和破产申请是不一样的,破产保护就相当于是破产的一个缓冲,企业在这个缓冲期可以继续营业并对企业进行重整,争取避免破产,那么,申请破产保护的要求是什么?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介绍:

  很多人以为破产保护就是破产申请,其实不是的,破产保护和破产申请是不一样的,破产保护就相当于是破产的一个缓冲,企业在这个缓冲期可以继续营业并对企业进行重整,争取避免破产,那么,申请破产保护的要求是什么?请看法律快车小编介绍:

  一、申请破产保护的要求

  1、要求债务人必须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的利益作出安排。

  2、债务人的破产重组方案必须要经过债权人通过,并且经过法院确认。

  二、申请破产需要满足的条件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企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

  同时满足以上两个条件才可申请企业破产。

  三、如何认定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1)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认定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一般根据债务人的财产、信用、劳务等因素综合构成的。支付货币或财产为通常的债务清偿方法;以信用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借新债还旧债,或者协议延期偿还债务;以能力方法清偿债务,主要是指债务人以提供债权人接受的劳务、技能服务等折抵货币清偿债务。当债务人以所有方式均不能清偿债务时,即构成丧失清偿能力。缺乏清偿能力的认定应以客观状态作为标准,即缺乏清偿能力并非债务人主观上不愿或出于恶意而拒绝支付,而是不能支付的客观情况。

  (2)债务人不能清偿的是已到偿还期限,提出清偿要求的、无争议或者已有确定名义的债务。

  (3)债务不限于以货币支付为标的,但必须是能够以货币评价的债务,否则因其债务形式在破产程序中无法得到偿还,宣告债务人破产没有实际意义。

  (4)不能清偿是债务人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或者可预见的相当时期内持续不能清偿,而不是一时的资金周转困难等问题暂时停止支付。

  (5)不能清偿指债务人的客观财产状况,不依其主观认识或表示确定,应由法院根据法律和事实裁定。

  四、企业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界定

  所谓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其着眼点是资产债务的比例关系,考察债务人的偿还能力仅以实有资产为限,不考虑信用、能力等可能的偿还因素,计算数额时,不考虑是否到期均纳入总额之内。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通常都已资不抵债,但在债务人帐面资产尚超过负债时,也可能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结构不合理,发生对到期债务缺乏现实支付能力而无法支付的情况,这种情况也属于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一种。但是,在债务人资不抵债时,如能以借贷等信用方式还债,并不必然会丧失对到期债务的偿还能力。

  因此,资不抵债与不能清偿并不相同,新破产法将其并列作为破产原因的构成要件。形象地说,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现金流标准,资不抵债为资产负债表标准。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提供的关于申请破产保护的要求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申请破产保护必须要给出一份破产重组的方案,对企业债务偿还事宜进行安排,并且该方案一定要经过债权人的通过和法院的确定,否则,则申请破产保护则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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