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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31 03:12:18 人浏览

导读: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对企业财产的受偿具有一定的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间也有一定的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应遵循的原则、清算组的成立及职能,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在破产清算程序中,债权人对企业财产的受偿具有一定的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间也有一定的规定。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一一介绍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应遵循的原则、清算组的成立及职能,希望能对大家提供帮助。

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

  一、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 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共益债务:

  (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

  (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五)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六)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偿付应遵循的原则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三、清算组的成立及职能

  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分享的有关“破产清算的清偿顺序”的法律内容,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要求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不足以清偿的话,就按相应的比例予以清偿。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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