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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内鬼”假冒客户名义退货骗取货款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16 04:10:41 人浏览

导读:

一家公司的老员工利用公司管理上的漏洞,把公司的货发出去后,又假冒客户退货的名义再次卖给了公司,自己从中获得钱财。一个月时间,该员工共作案17宗。10日记者从罗湖警方获悉,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作案男子姓吴,今年23岁,广东陆丰人。10月28日下午16时许,罗

  一家公司的老员工利用公司管理上的漏洞,把公司的货发出去后,又假冒客户退货的名义再次“卖”给了公司,自己从中获得钱财。一个月时间,该员工共作案17宗。10日记者从罗湖警方获悉,该男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作案男子姓吴,今年23岁,广东陆丰人。10月28日下午16时许,罗湖公安分局东门派出所接到位于罗湖一家公司负责人报案,称其公司的员工吴某利用公司管理上的漏洞多次骗取公司退货款。

  警方随后协同该公司一方面对之前吴某经手“退货”的销售单一一向客户进行核实,一方面向公司发货处核对发给吴某的货品去向,同时向财务核对吴某领取的“退货款”。经过数日的调查,警方发现:自九月份以来,吴某利用先骗取公司货物、再假冒客户退货名义向公司骗取退货款多达17宗,共计人民币8747.5元。警方随后对嫌疑人吴某进行提审,吴某最终承认其多次利用该手段骗取公司退货款的犯罪事实。随后,犯罪嫌疑人吴某被东门警方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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