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问题案例
导读:
某汽车配件股份有限公司于1966年4月成立,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募集设立,由某市经济协作发公司与长征汽车集团公司(私营)等3家公司订立的以募集方式设立的发起人协议。同年5月6日,省有关部门批准同意组建该公司。
3家发起人公司按协议制定章程,认购部分股份,起草招股说明书,签订股票承销协议、代收股款协议,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向社会公开募股。由于该汽车配件公司发展前景光明,所以股份募集顺利,发行股份股款缴足后经约定的验资机构验资证明后,发起人认为已完成任务,迟迟不召开创立大会,经股民强列要求才在2个月后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为图省事,只通积了代表股份总数的1/3以上的认股人出席,会议决定了一些法定事项。
按照《公司法》汽车配件公司的募集设立和本案中召开创立大会的程序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仩灶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少于5人,但应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本案中,不属于国企改建的形式,发起人只有3家公司,不符合法定条件。
另外,关于创立大会,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1/2以上的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我国《公司法》有规定:发起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发起人应当在30日内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创立大会由认股人组成。本案中,创立大会的股东人数低于法定比例,创立大会的组成不合法。汽车配件公司的发起人在股款缴足并验资后不及时召开创立大会,拖延两个月,也损害了股东与公司的利益。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全体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的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用原企业改制设立、新建设立或有限责任公司依法变更的形式。一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证监罚字[2005]9号)关于取消南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方证券)证券业务许可并责令关闭的处罚决定,南方证
发起设立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程序包括以下几方面:(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应当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其认购的股份。认购采用书面形式,载明认股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认
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意味着什么?合并是指拟改组企业与其他的拟改组企业依照《公司法》所规定的程序将资产重新整合,合并为一个股份公司的行为。当然,合并也可能包括一部分
分包公司需要有分包资质。建筑工程是特殊行业,承包人需要在其资质范围内进行承包,在合法的情况下,承包人可以把部分工程分包给第三方,分包公司同样应当具有相应的分包资
代扣代缴社保会计分录应当按照以下标准进行:支付工资时代扣社保时: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或现金;公司代职工缴纳社保时:借:其他应付款——代扣代缴社保;贷:
面对处罚而审计单位拒不执行会受到的处罚为予以扣缴或者采取其他处理措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审计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作出的审计决定,被审计单位应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