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公司法 > 工商税务 > 建立适合“五证合一”登记流程

建立适合“五证合一”登记流程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8 11:29:55 人浏览

导读:

日前,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

  日前,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企业“五证合一”社会保险登记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从10月1日起,在工商部门登记的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进行社会保险登记证管理。

  《通知》指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未纳入“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管理的单位仍按原办法,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并逐步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证管理。

  《通知》明确,各地要及时建立适合“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为企业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登记服务。

  (原标题:人社部:建立适合“五证合一”登记流程)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