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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证合一后企业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指南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22 22:35:44 人浏览

导读:

三证合一后企业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指南的内容主要有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组织机构代码录入规则、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口和业务检查规则和内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调整。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过程中,法律快车小编提...

  三证合一后企业办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指南的内容主要有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组织机构代码录入规则、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口和业务检查规则和内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调整。在办理电子商业汇票的过程中,法律快车小编提醒应当配合身份识别,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

  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指南

  (一)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组织机构代码录入规则

  持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开展业务时,“组织机构代码”字段应录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第9-17位主体识别码,录入规则仍按照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报文格式标准中组织机构代码的要求录入10位,第9位固定录入“-”。在改革过渡期内,对于未换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仍然按照原业务规则录入组织机构代码。

  (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接口和业务检查规则

  电子商业汇票系统仍根据报文中录入的主体识别码作为票据权利人的业务检查要素,处理电子商业汇票业务时根据主体识别码进行权利人匹配。银行、财务公司申请加入电子商业汇票系统的,人民银行不再审核其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内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调整

  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参与机构应按照“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要求,对内部电子商业汇票系统进行相应调整,具体调整由各参与机构自行安排实施。各参与机构在完成相应系统调整后,为确保电子商业汇票业务不受影响,可向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申请联调测试。

  注意事项

  (一)有序做好制度衔接,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是深化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是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应充分认识登记制度改革的重要意义,统筹安排过渡期的工作衔接,减少“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对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影响,保证改革顺利实施。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按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过渡期相关规定,有序做好登记企业证照的换发工作。对“三证”中任一证照过期的企业,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合规为其换发新版营业执照。

  (二)切实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严格落实账户实名制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银行应积极应对证照变化对审核客户资料的影响,通过柜台查验、登录全国或地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实地查访等方式,对客户提供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构建可靠、有效的客户身份识别机制。

  (三)加强跨部门沟通协作,强化账户监督管理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加强与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协作,有序做好辖区内单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工作。

  人民银行、工商总局将加强协调配合,积极推进信息共享,实现银行对登记企业信息实时查询,为银行金融业务有序开展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保障。

  (四)准确把握制度要求,加强改革宣传引导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应掌握“三证合一”改革相关制度,指导辖区内银行规范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各银行应积极向客户宣传“三证合一”登记改革制度,及时提醒客户按时更换新版营业执照,通过多种渠道主动提供办事指南,增设咨询窗口及人员,避免因证照问题给客户办理支付结算业务带来不便。

  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向企业和社会公众宣传“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加大对改革内容的宣传解读,及时解答和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使社会各界充分知晓改革、支持改革,自觉应用改革成果。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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