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知识大全
导读: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介绍什么是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和登记材料等等法律知识,让您更深入地了解股份有限公司,该文由法律快车公司法小编精心为您编撰,感谢您的阅读与关注!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其主要特征是: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的特征
一、股份有限公司是独立的经济法人;
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不得少于法律规定的数目,如法国规定,股东人数最少为7人;
三、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其限度是股东应交付的股金额;
四、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资本划分为等额的股份,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的办法筹集资金,任何人在缴纳了股款之后,都可以成为公司股东,没有资格限制;
五、公司股份可以自由转让,但不能退股;
六、公司账目须向社会公开,以便于投资人了解公司情况,进行选择;
七、公司设立和解散有严格的法律程序,手续复杂。 由此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一个人能否成为公司股东决定于他是否缴纳了股款,购买了股票,而不取决于他与其他股东的人身关系,因此,股份有限公司能够迅速、广泛、大量地集中资金。同时,我们还可以看到,虽然无限责任公司、有限责任公司…… 【阅读全文】
——设立股份公司的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是指创办股份有限公司所进行的一系列法律行为,包括设立的机关、条件、方式、程序以及发起人的责任等。只有依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实施法律行为,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才有效。无论从设立条件还是从设立方式或设立程序上说,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主要比有限责任公司严格、复杂。
《公司法》第73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发起人,即公司的创办人。其主要活动是进行可行性调查研究、联合人员,筹措资金,对公司设立的一系列行为负责。
有关发起人的问题,中国公司法作了详细规定(参见本章“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2、发起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应当由董事会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1.公司董事长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国务院授权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批准文件,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应当提交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3.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股份有限公司的创立大会是指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之前,由认股人参加,决定是否设立公司并决定公司设立过程中的重大事项的会议。创立大会的决议事项应包括:审议发起人关于公司筹办情况的报告;通过公司章程;选举董事会成员;选举监事会成员;对公司的设立费用进行审核;对发起人用于抵作股款的财产的作价进行审核。创立大会有权依法作出不设立公司的决议。
4.公司章程;
5.筹办公司的财务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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