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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程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31 09:02:47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股份有限公司是怎么解散的?股东有限公司解散的程序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解散需要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程序。...

  核心内容:股份有限公司是怎么解散的?股东有限公司解散的程序怎么样?股份有限公司解散需要股东大会作出特别决议,成立清算组,并通知债权人等。法律快车编辑为您详细介绍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解散的程序:

  1、股东会决议

  《公司法》规定,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项做出决议,是股东大会的专属职权。董事会应当于股东会议召开的30日以前,将会议审议的有关公司解散的事项通知股东。股东大会应当作出特别决议。

  2、成立清算组

  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时,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应当在15天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解散时,清算组由股东大会确定,清算组成员即可以是股东、董事,也可以是其他人。

  将解散的公司超过15日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

  公司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被依法责令解散或者因为撤销许可而解散时,由有关主管机关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3、通知债权人

  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4、注销登记[page]

  清算组结束工作之后,将股东会及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5、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注销登记后,在本公司所在地发布公司解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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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股东大会的职权可以概括为选举权和重大决策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详细

  ■ 公司解散的原因有哪三大类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但在此种情形下,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使公司继续存在,并不意味着公司必须解散。如果有限责任公司经持有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公司可以继续存在……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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