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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类型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5-20 07:42:23 人浏览

导读:

核心内容: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设置有不同的标准,由此可设置为不同的股份形式。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设置主要有两种,按照股份所享有的权利划分和按拥有股份的主体来划分。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这两种划分方式说形成的股份种类,

  核心内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类型有哪些?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设置有不同的标准,由此可设置为不同的股份形式。依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设置主要有两种,按照股份所享有的权利划分和按拥有股份的主体来划分。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这两种划分方式所形成的股份种类,包括普通股和优先股,以及国家股、法人股和个人股等。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一、按照股份所享有权利的不同,可设置普通般和优先般。

  1、普通股是股利随公司利润变动的股份,也是股份有限公司最先发行的基本股份。普通股股利不固定,它只有在支付了公司债务利息和优先股股息之后,才能分得股利。所以,普通股的股利可能很丰厚,也可能很微薄,有时甚至连股本都保不住。当公司因破产或停业进行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只能在公司清偿债务、偿还优先股本息后。就剩余财产进行分配。但是,普通股股东在股份公司中具有表决权,可以对公司重大问题进行发言和投票。

  2、优先股是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资产利润享有较优越的或较特殊的权利的股份优先股可以在普通股之前先分得股利利,而其股利往往是固定的。当公司因破产或停业进行清算时,优先股可按票面值先于普通股分配公司的剩余财产,但优先股一般没有表决权。

  优先股与普通股相比较有三个显著特点一是优先股为集资优先股,即当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不足以按约定的股利率支付优先股股利的,由以后年度的可供分配股利的利润补足,二是优先股不享有公司公积金权益,三是公司终止清算时,优先股的股东先于普通股的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优先股的其他权益可由公司章程中再作出具体规定。

  二、按照投资主体的不同,可设置国家股、法人股个、个人股和外资股。

  1、国家股为有权代表国家投资的部门或机构,是国有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包括现有资产折成的国有股份。国家股一般应为普通股。国家股一般包括:国家以国有资产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净值,国家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净值及以此形成的固定资产净值。税前形成的固定资产净值的一部分,国家让利或减免税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净值,国家拨入的流动资金,企业土地使用权机构,或根据国务院决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或机构持有,并委派股权代表法人股为公司法人依法可支配的资产投入公司形成的股份,或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国家允许用于经营的资产向公司投资形成的股份。

  2、公司法人依法可支配的资产大致包括下列部分:公司税后留利形成的生产经营发展基金,公司税后留利形成的固定资产净值,公司自己补充的流动资金,公司税后留制形成的债务,公司可支配的其他资产等。

  3、个人股是社会个人或本公司内部职工个人合法财产投入公司所形成的股份。

  4、我国的股份制处于试行阶段,公司内部人所持股份(不包括外国和我国香港、澳门、台湾投资者所持外资股)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5%,固定向募集公司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额的20%。社会募集公司的本公司内部职工认购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部分的10%。由定向募集公司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超过此限时不得再向内部职工配售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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