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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法人质量安全责任都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06 20:06:47 人浏览

导读:

企业是做为我国公司法商的法人的分类之一,对于很多的人来说企业法人是一个很陌生的概念。其实就是我们生活中的遇到的一些企业就是我们公司法上的企业法人,每个企业法人都不特定的有一些义务和社会责任。那么企业法人质量安全责任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企业法人质量安全责任及其相关问题。

  企业是做为我国公司法商的法人的分类之一,对于很多的人来说企业法人是一个很陌生的概念。其实就是我们生活中的遇到的一些企业就是我们公司法上的企业法人,每个企业法人都不特定的有一些义务和社会责任。那么企业法人质量安全责任都有哪些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企业法人质量安全责任及其相关问题。

  一、企业法人质量安全责任都有哪些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规范及上级有关指示和决议,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全工作,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法律责任,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

  2、领导编制长期整体规划、进度计划及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并保证在本企业中实施,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奖罚办法。

  3、经常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督促各级领导和项目部负责人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4、严格审核下属单位安全生间计划,检查其安全资金投入情况。

  5、公司设有安全科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支持安全的监督检查工作。

  6、在同下级单位或项目签定经济责任制时,必须有安全生产指标及措施,并监督其落实。

  7、在事故调查组的指导下,领导应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特大、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二、公司法人印章的规定是怎么样的

  法人不是具体的人,而是单位。因此,法人章其实就是单位的公章。但是由于人们在习惯上将真正的法人章称为公章,反而将法定代表人章称为法人章,在一定程度上已经约定俗成。所以将圆形的企事业单位或组织法人章简称为公章,而把方形的法定代表人章简称为法人章,只要沟通双方理解没问题即可。

  1、法人章常识

  实践中,常有人将刻有单位法定代表人姓名的方形印鉴法简称为法人章,其实这是不对的,法定代表人印章是个人印鉴,法定代表人也不能简称法人,法人是企业,是组织,而不是实实在在的人。

  2、法人章使用对象

  单位主体,包括公司等法人主体以及非法人单位,在对外交往中离不开印章。可以说,在与外界发生法律关系的过程中,印章起着在形式上代表单位意志的作用。无论日常的交往,还是法院对纠纷的审查判断中,依据盖章认定有关文件的效力进而确定有关权利义务的归属已经成为一个常识。但每个单位都备有不止一个印章,如企业法人往往备有公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等。

  “法人”是企业,而不这个企业的厂长、经理、老板等那个有血有肉的人,这就好办了,那么,“法人章”就是公章,就是圆圆的,刻有企业全称的那枚公章。

  三、公司法人公司法人的分类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法人包括两种基本类型,即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有限责任公司是由50个以下的股东设立的公司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成立的公司法人。

  (一)有限责任公司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包括普通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三种形态。普通的有限责任公司是由2个以上、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并以出资为限承担公司对外所欠债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权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懈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二)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的股份有限公司包括发起设立的和募集设立的两种。其中,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法律、行政法规对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较高规定的,从其规定。

  股份有限公司应设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公司转让、受让重大资产及对外提供担保、选举董事、监事等事项必须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日常办事机构,上市公司还应设董事会秘书处。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划分为股份,每一股的金额相等。股东以自己认购的股份为限享受股息、红利,也以此为限承担公司对外债务及相关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企业法人质量安全责任都有哪些及其相关问题。企业法人质量安全责任一般有八个小点,而且对于很多的企业法人来说保障企业员工的安全是最重要的。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企业法人质量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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