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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退股有哪些原因?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19:31:38 人浏览

导读:

投资公司成为股东是常见的一种投资手段,股东如果选择退股很大原因就是认为公司的发展前进不咋样,无法为自己制造更大的利益,或者是临时周转困难。那么更多关于股东退股有哪些原因?股东退股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投资公司成为股东是常见的一种投资手段,股东如果选择退股很大原因就是认为公司的发展前进不咋样,无法为自己制造更大的利益,或者是临时周转困难。那么更多关于股东退股有哪些原因?股东退股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就为您来解答这个疑惑。

  一、股东退股有哪些原因?

  股东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后,因经济生活的实践却又要求股东退股,原因很多:

  1、公司经营风险过大,超出股东投资的预期。

  2、股东死亡。股东依法享有股权列入遗产。若继承人不愿或者不适宜成为公司股东时,就得将死亡股东的投资从公司中分离出来。

  3、股东离异。当股东婚变,作为非股东一方配偶很难参加对人合性要求比较高的有限公司。非股东的配偶常要将股东权益的一半从公司中抽取出来变现交割。

  4、小股东遭遇控股股东压榨而欲退股。

  5、公司陷入僵局。

  6、股东的出资面临法律强制执行。

  7、其他情形如股东长期患病不能参加公司管理、股东乔迁异地或者国外而要求退出公司、股东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故急需资金等。

  二、股东退股怎么处理

  所谓公司股东退股,可以根据股东退股的方式不同分为以下两种情况:第一种,股权转让;股东通过把持有的股权转让给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第三人,以实现退出公司,完成股东的退股。这种方式实际是进行股权的买卖,其中转让给其他股东的,可以由双方直接签订协议;转让给第三三的,需要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后才能转让,并且股东对股权转让享有优先购买权。以股权转让的方式退股,并不发生公司清算行为,股权价格可以依据目前所持有的股权价值决定。第二种,公司不打算继续经营的,经股东会决定解散,这个时候就需要通过股东会决议,实施公司的清算。清算流程: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工作——提出清算的方案——进行公司资产分配——结束清算。清算之后,就可以办理公司解散,以及到工商,税务办理注销业务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三、股东退股的条件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股东可以退股,但是也不可滥用该项权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退股。以上内容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你整理的关于股东退股有哪些原因?股东退股怎么处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感到疑惑,欢迎咨询法律快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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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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