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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僵局有什么法律风险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9-15 10:50:27 人浏览

导读:

在有限责任公司当中可能会出现股东僵局的情况,这对公司的发展是有很大的法律风险的,具体是哪些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股东僵局有什么法律风险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在有限责任公司当中可能会出现股东僵局的情况,这对公司的发展是有很大的法律风险的,具体是哪些呢。所以下面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股东僵局有什么法律风险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法律快车。

  一、股东僵局有什么法律风险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我国公司的组织形式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僵局一般出现在有限责任公司这一组织形式中。公司的运行是通过其权力机构与管理机构进行的,有限责任公司一般是通过股东会,公司不仅是资合的产物,也是人合的产物,因为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观念矛盾,经常会在某些问题上达不成一致,当股东之间出现严重的情绪化抵触时,阻碍公司运行的情况不可避免地发生,导致公司无法形成决议,公司运行陷下僵局,使公司身陷泥潭,前进不能,后退不得。

  二、股东僵局产生的原因

  一般而言,股东僵局产生原因有两种,一种是前面提到的股权设置畸形,股东股权均衡,导致双方各占50%,形成了股东之间只能完全同意或者无法决议;另一种是股东在章程中设定了更高的表决比例要求,使一些拥有较高比例的股东的对立也能够形成股东僵局。当然一些公司股东不实际参与经营管理,对公司漠不关心,长期不出席股东会,导致股东会达不到召开的法定条件,也会形成股东僵局。

  三、怎么对股东僵局公司进行救济

  公司陷入僵局,并且通过其他救济办法也无法改变现状,解散成为最终的措施。从法律上来看,解散公司的诉讼既不能归入确认之诉,也不同于给付之诉,只能是变更之诉,以清算为目的。我们知道公司是各种关系交织的综合性市场主体,解散公司意味着对公司主体以及同其他市场交易主体之间权利义务的全面终结,这种诉求的性质是以消灭市场经营主体为出发,牵涉到各方关系,所以要以用尽其他手段救济后仍然不能凑效为前提。这些可用的救济办法有公司自力救济,通过行政管理的方式强化,司法调解,公司概括转让等。由于公司解散的诉讼是一项复杂的诉讼,须慎用,笔者建议如果通过司法途径解散,应当设立调解前置程序或调解必经程序,以促使股东、董事之间达成和解或整顿,比如司法程序中还可责成修订公司章程、撤销或变更公司决议等方式,如果股东之间的意见不能统一的,应当先行以修复信任关系为要点,通过转让股权的形式保障公司的存续。

  股东解散请求权的诉讼,可以通过必要的事实考查,要达到公司确实发生的不可调和的僵局状态,由提请解散的公司股东主张此类证据;主张解散的股东是否确已通过其他途径已无力挽回僵局,必须是持有公司股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能证明公司解散的必要性,只有通过解散的方式才能改变局面,只有同时具备上述条件,才可通过解散的方式主张,因为公司的设立到市场开拓,股东、董事都曾倾注了大量的财力和精力,市场声誉也将付之东流,而且还面临着公司员工的安置,债权债务的清算等一系例问题,对经营性公司还存在广大消费者的售后服务等后续事宜,因此司法程序中不应忽视对社会产生的影响和公众利益。

  公司解散之诉保护的是中小股东,我们还应当考虑平衡整体与个体、股东利益与公司利益等各方的关系,公司强制解散难免会带给公司很多利益上的丧失和交易机会,公司清算、重新注册、交易关系的构建恢复都增加了公司成本,同时还会影响到正在履行中的交易合同,破坏市场交易稳定。

  公司整体利益中的职工安置、债权人清偿等因素在公司解散时不得不做充分考虑,如果对整体利益均做了妥善安排,且公司其他股东不愿意回购公司,也不愿意转让股权,同时又不愿意由外人接管以及不能对外出售的,不妨适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解散公司,使陷入僵局的公司早日解脱。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股东僵局有什么法律风险的全部内容。在公司出现股东僵局之后应该尽快的采取正确的措施打破这个僵局。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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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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