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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的内容有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2 02:53:13 人浏览

导读: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自身的特点,比如项目的多样性,固定性,庞大性,合同工期长,工程易受外部地质,天气等客观因...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土木工程建设项目自身的特点,比如项目的多样性,固定性,庞大性,合同工期长,工程易受外部地质,天气等客观因素影响,造成了建设工程比一般的工业产品更多的经济合同条件的改变,也就因此产生了更多的索赔现象的发生。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工程索赔的内容有哪些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希望能帮助到您。

  一、工程索赔的内容有哪些

  1、不可抗力、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索赔

  不利的自然条件是指施工中遇到的实际自然条件比招标文件中所描述的更为困难和恶劣,这些不利的自然条件或人为障碍增加了施工难度,导致施工单位必须花费更多费用来完成此项工作。不可抗力是指施工过程中不可避免发生并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海啸,水灾,以及国家政策的变化等。

  2、发包人违约引起的索赔

  发包人违约通常表现为没有为承包人提供约定的施工条件,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数额付款等,监理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如未能发出图纸,指令等也视为发包人违约。

  3、合同错误引起的索赔

  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等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4、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

  因发包人提出工程延期,加速或工程终止的合同条件发生变化,致使承包人的利益受损而向发包人提出的索赔。

  二、工程索赔程序

  索赔主要程序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索赔意向,调查干扰事件,寻找索赔理由和证据,计算索赔值,起草索赔报告,通过谈判、调解或仲裁,最终解决索赔争议。建设单位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已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建设单位承担的其他情况,造成工期延误和(或)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得到合同价款及施工单位的其他经济损失,施工单位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建设单位索赔:

  1、索赔事件发生28天内,各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延长工期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施工单位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师在收到施工单位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施工单位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顶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施工单位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28天内,向工程师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建设单位的反索赔的时限与上述规定相同。

  三、工程索赔的技巧

  施工企业要想获得好的索赔成果,就要组建强有力的、稳定的索赔班子、研究正确的索赔战略并能掌握机动灵活的技巧。索赔技巧应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存在的客观环境条件而灵活掌握。通常的索赔技巧有:要及时发现索赔机会、商签好合同协议、对口头变更指令要得到确认、及时发出“索赔通知书”、索赔事由论证要充足、索赔计价方法和款额要适当、力争单项索赔,避免综合索赔、力争友好解决,防止对立情绪、注意同监理工程师搞好关系

  以上是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关于工程索赔的内容有哪些的内容,主要内容包括不可抗力、不利的自然条件和障碍引起的索赔;发包人违约引起的索赔;合同错误引起的索赔;合同变更引起的索赔。如有其它疑问,欢迎向法律快车网站发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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