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的反驳
导读:
所谓索赔反驳就是指承包商提出不合理索赔或索赔的不合理部分,对其进行反驳,而绝不是偏袒业主,设法不给予或少给予承包商补偿。索赔反驳是在尊重工程事实的情况下,站在科学的、合理的计价角度上,确定工程造价,保证双方利益。
工程师对索赔报告的审查应该有理有据,审定过程应全面参阅合同文件中所有有关条款及有关法规文件,客观地、实事求是地肯定或否定索赔要求,不能草率,否则则有可能导致合同争端升级。根据对施工索赔处理的经验,可将索赔反驳分为以下几方面进行审查是论证:
一、审查论证索赔证据是否合理
1、索赔理由是否与合同条款、有关法规文件相抵触,论述索赔理由是否有理有据,具有说服力,索赔依据是否充分合理。
2、索赔事项发生是承包商责任?业主自身责任?双方责任?第三方责任?划分责任范围各负其责。同时,索赔事项发生时承包商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事态扩大,以防造成更大损失。
3、承包商是否按照法定期限提供索赔报告、索赔依据、索赔费用。
二、审查论证费用索赔要求、计价办法是否合理
1、索赔费用计算内容一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保函手续费、贷款利息、保险费、利润、管理费,应严格审查其款项,公正合理地审查其索赔报告申请,剔出不合理费项,确定合理费项。
2、确定索赔合理的计价方式。索赔计价方法通常有:实际费用法、总费用法、修正费用法。我们必须采用合理的计价方式才能避免计价重复,如工程量表中的单价是综合单价,已包含许多费项,若计价方式不合理很容易使一些费项重复。
3、停工损失费计取。停工不应计日工费用计算,通常应采取人工单价乘以折算系数计算,停工机械补偿应按机械折旧费或设备租赁费计,但不包含运转操作费用。
4、正确区分停工损失费和作业方法降效费。我们知道凡是改做其它工作都不能计停工损失费,但可以计适当的补偿降效损失。然而由于承包商引起工期滞后而加速赶工期的也不应计增效费用。
三、审查论证工期顺延要求是否合理
1、划清工期拖延的责任,分清是承包商、还是发包商、或是第三方责任,是否给予工期补偿和费用补偿。
2、确定工期补偿是否在施工网络中的关键线路上的施工内容。否则,对非关键线路上工期影响应考虑自由时差情况,然后再考虑相应工期调整情况。
3、承包商是否有明示和暗示放弃施工工期索赔的要求。
同时工程师要尽可能参与全施工过程,预料索赔有可能发生的情况,及时要求承包商采取有效预防措施,降低不必要的损失,并且工程师应尽可能避免返工,减免材料浪费,施工成本加大,从而减轻承包商心理压力,减少承包商因成本上升而造成的利润损失。
总之索赔反驳应做到公正合理,正确反映工程造价,更好地维护双方利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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