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建筑工程施工 > 建设用地 >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

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9 05:02:35 人浏览

导读:

土地以及土地之上的权利历来是我国最为重要的事情与问题,故而对于我国土地以及其上所附着的权利的规定,对于大家而言就有着重要的意义,今天法律快车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土地以及土地之上的权利历来是我国最为重要的事情与问题,故而对于我国土地以及其上所附着的权利的规定,对于大家而言就有着重要的意义,今天法律快车网小编就为大家带来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

  一、建设用地的概念

  建设用地land for construction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是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能源、交通、水利、通信等基础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用地等,付出一定投资(土地开发建设费用),通过工程手段,为各项建设提供的土地。是利用土地的承载能力或建筑空间,不以取得生物产品为主要目的的用地。

  二、建设用地的分类

  建设用地一般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物流仓储用地、交通设施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道路广场用地、绿地、特殊用地。

  建设用地按其使用土地性质的不同,可分为农业建设用地和非农业建设用地;按其土地权属、建设内容不同,又分为国家建设用地、乡(镇)建设用地、外商投资企业用地和其他建设用地;按其工程投资和用地规模不同,还分为大型建设项目用地、中型建设项目用地和小型建设项目用地。

  中国的建设用地供应,分为存量和增量两部分。增量部分,主要通过农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供应,即所谓“一级市场”;存量部分即通过现有土地使用者之间的交易的供应,即所谓“二级市场”。

  存量土地实际被现有土地使用者控制。

  三、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

  2006,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关于调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政策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6〕48号)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简称新增费)的征收范围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新增建设用地(含村庄和集镇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含建制镇)、村庄和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依法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的新增建设用地;在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中,移民迁建用地占用城市(含建制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经批准超出原建设用地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新增费由市、县人民政府按照规定标准(全国各市县分属15个征收等别,每个等别对应一个征收标准,最低10元/平方米,最高140元/平方米)缴纳。其中,30%缴中央国库,70%缴省级国库。新增费专项用于耕地开发、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等支出。

  以上就是关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的全部相关知识,从历史而论在我国但凡涉及土地问题向来没有小事,故而掌握与土地有关的知识对于大家而言也是深具意义的。如果大家对于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规定还有相关的问题,欢迎继续咨询法律快车网相关律师。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