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改意见出台
导读:
核心内容:2015年1月11日,土改意见出台,试点阶段有望2017年完成,即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这标志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即将进入到试点阶段。试点将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选择,封闭运行确保风险可控。
试点主要有四项任务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保障农户宅基地用益物权,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
此次农村土改试点主要有4项改革重点任务,分别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建立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以及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
针对目前存在的征地范围过大、程序不够规范、被征地农民保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表示,要缩小土地征收范围,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录,严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健全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全面公开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对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数据显示,2013年全国农民工数量近2.7亿人,约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45%,其中外出6个月以上的农民工达到1.7亿人,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三分之一。
而针对宅基地所涉及的问题,姜大明表示,要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愿有偿退出或转让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审批制度,发挥村民自治组织的民主管理作用。
试点将封闭运行
围绕土地改革思路和方向的争论始终存在,基于此,试点显得尤为关键。
此次试点明确要求坚持小范围试点。统筹东、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兼顾不同发展阶段和模式,主要在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农村改革试验区中安排,选择若干有基础、有条件的县或县级市开展。
[page]
姜大明特别提到要坚持封闭运行。试点严格限制在经法律授权的县(市)开展,非试点地区不要盲目攀比,擅自行动,确保试点封闭运行,风险可控。
关于时间节点,姜大明给出的答案是试点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
此外,姜大明还表示,试点涉及突破相关法律条款,需要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允许试点地区在试点期间暂停执行相关法律条款。
与土改密切相关的法律是 《土地管理法》,2012年,修改《土地管理法》进入立法计划。当年12月,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初次审议,但到目前未有实质性进展。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相关知识推荐
核心内容: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表示,将重点做好农村集体土地财产权实现方式和土地审批制度改革方面的立法。将配合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核心内容:更正登记是指已完成初始或变更土地登记的结果有误或有遗漏时,由权利人和利害关系人申请或由土地登记机关依职权更正原登记内容的土地登记。下面由法律快车的小编
我们都知道土地政策是我们国家的基础性建设土地制度,关系到八亿农民的切身利益。那么2018年农村土地改革新政策是什么呢,法律快车小编为你答疑解惑。2018年农村土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