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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质量就是人民的生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9 16:25:07 人浏览

导读:

建筑物是产品,可绝不能等同于一般产品,因为建筑的质量关乎人的生命安全。唐山大地震伤痛,或许国人已渐渐淡忘了,可32年后的今天,在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再次以沉痛的代价,给国人上了一课。灾难中沉重的损失莫过于成千上万的人的生命,可在灾难中要了人

  建筑物是产品,可绝不能等同于一般产品,因为建筑的质量关乎人的生命安全。

  唐山大地震伤痛,或许国人已渐渐淡忘了,可32年后的今天,在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再次以沉痛的代价,给国人上了一课。

  灾难中沉重的损失莫过于成千上万的人的生命,可在灾难中要了人的命的,正是建筑物的倒塌。

  是的,人类文明发展到现阶段,在地震这个客观的地质灾害面前,还显得无能为力,但是,地震就一定是建筑物倒塌的理由吗?这里,笔者要说的,地震是天灾,地震中建筑物瞬间倒塌是人祸。地震发生了,灾难也成了无法挽回的现实,笔者希望,通过这次惨痛的教训,能唤醒国人对建筑质量的关注,特别是能唤醒建设行业各级管理者的良知和责任感,树立信心,下定决心,立即着手,采取措施,提高建筑工程质量水平。

  本文的写作目的,是通过揭露建筑行业质量管理现状,分析质量问题根源,并提出行业管理改善思路,供相关管理者决策参考。

  地震中建筑物瞬间倒塌是人祸,乞望管理部门能正视建筑质量差的现实在四川汶川大地震中,国家领导人的身先士卒、各级政府的积极救灾响应、人民子弟兵的英勇无畏,全国人民的空前团结,在国际上也赢得了极大赞誉。

  但是,地震过后,不能因为抗灾救灾中的积极表现,而掩盖了严重的问题。笔者以为,最应该愧疚、反思和对地震损失负责的,是各级建设管理部门。

  在平时,外表光鲜、造型靓丽掩盖了建筑物的内质。在这突如其来的地震中,很多建筑物没有经得住考验。在这次大地震中,最引人注目的是大量倒塌的学校和医院等公共建筑。于是,舆论四起,5月28日,在各界对汶川地震中学校建筑大规模倒塌的质疑声中,四川省教育厅公布了对于校舍倒塌调查的五点结论。结论将校舍倒塌的原因归结为:“一、地震超过了预计强度,学校校舍抗震难以抵御如此强烈的地震;二、灾情发生在上课期间,集体伤亡人数比较多;三、教室楼面负荷大,学生疏散时又集中在楼梯间,走廊、楼梯是建筑中比较薄弱的环节,所以造成了一定的损害;四、倒塌的相当多校舍建筑时间比较长,校舍陈旧落后;五、学校建筑在抗震方面本身就存在着设计方面的先天性缺陷。”建筑物倒塌的原因果真如此吗?

  原建设部于2001年7月20日发布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下称“建筑抗震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建筑物必须达到一定抗震设防标准的强制性规则。其首页即表明:“按本规范进行抗震设计的建筑,其抗震设防的目标是:当遭受低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多遇地震影响时,一般不受损失或者不需要修理可继续使用;当遭受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的地震影响时,可能损坏,经一般修理或者不需要修理仍然可以继续使用;当遭受高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预计的罕遇地震影响时,不至于倒塌或者发生危及生命的严重破坏。”建筑业内俗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说法,即由此而来。意思再清楚不过了,即使四川本次地震地区地震实际发生烈度高于设防的7度,就算如官方公布的最高烈度为11度,建筑物遭到破坏理所当然,但也不应该立即倒塌。至于人员多而集中,建筑物陈旧等原因就更加糊弄百姓的了,行内人员都知道,设计荷载是按照规范规定取用的,设计荷载已经考虑了人员集中等最不利情况;建筑设计寿命一般50年,在寿命年限内,建筑物的功能都应该能满足使用要求,难道倒塌的建筑物寿命都超过了50年吗?地震中建筑物为什么立即倒塌,解释的原因只有一个——建筑质量不符合标准规定。

  在汶川地震中,有些建筑物没有倒塌,就很能说明问题。5月19日《新快报》报道的《“史上最牛希望小学”——八级大地震楼不倒人无恙》,这所学校的建筑商让不少读者纷纷表示赞叹。昨日,著名媒体人李承鹏先生在自己的博客爆料:除了刘汉希望小学,该建筑商还在绵阳承建了4所学校,这四所学校和刘汉希望小学一样,都经受住了8级地震的严峻考验,完好无损,并且师生也毫发无损。(《新快报》5月20日报道),同样处在重震区绵阳,同样是学校。但是其它的学校却不断发生着一幕幕让人揪心的悲剧,而这5所学校,面对8级的地震,却巍然屹立在那儿漠视着无情的地震,不但使自己毫发无损,而且让师生免遭灾难。面对这样的一个奇迹,让人产生疑问,是什么支撑着这5所学校,让她们成为大震中的“不倒翁”,其它的学校和这所学校相比,为什么会产生那么大的差距?其中原因,绝对不是专家们的苍白而牵强的解释:重灾区随处可见相邻两幢楼房一幢倒了,而另一幢没倒的现象,除了建筑的结构方式、质量、年代等原因之外,楼房下面的地质条件差异,地震波传播的叠加效应,也是重要原因。由于人们对地震过程的了解还有很多未知区域,具体情况尚有待进一步研究和认识。[page]

  无独有偶,6月14日,日本东北地区发生了7.2级地震,建筑物倒塌情况和人员死伤情况已有报道,不知中国的专家们又做何解释评价,当然了,四川汶川地震是8级,专家已立即做出了反映:汶川地震强度是日本7.2级地震的16倍,言外之意是,当然两者不能相提并论。

  有关部门的解释,给人的感觉有几方面,一是强调客观原因,推脱责任;二是不敢正视现实,没有敢于自我检讨、勇于改善、加强行业管理的决心,敷衍百姓;三是对建筑质量的管理没有信心。

  在舆论的压力下,建设管理部门表示要调查倒塌建筑并现场取样封存。尽管管理部门坚决地表示要在倒塌成废墟的建筑物瓦砾中取样调查,但行内人都明白,更多的只是应付做秀,实际最终可能没有结论。但不管怎么说,建设管理部门的积极回应,是应该肯定的,至少他们已感受到了舆论的压力,但我们更希望的,是建设管理部门通过这次地震,真正地更加关注建筑质量管理,更快地改善管理办法的态度和的实际行动,这也许是已付出的数万条生命的价值所在。

  中国建筑质量的现状,令人触目惊心如果说地震是天灾不可避免,那么,在地震中因建筑物倒塌造成群死群伤就绝对是人祸。地震是诱发房屋倒塌的原因,建筑物的结构品质才是建筑物倒塌的真正原因。

  是否严格地按规定的地震设防烈度规范要求进行建筑结构设计和施工,也就是建筑物在地震中遭受不同程度破坏的前提条件。

  建筑质量的现状如何呢?如果笔者说,一般情况下,设计水平低,施工队伍能力差,材料质量没保证,你一定会说笔者太极端了(当然,国家级的重点大型工程项目,会否如此,还不得而知)。

  以下,我就从建筑物地质勘探、工程设计、施工组织、建筑材料几方面,从质量的角度罗列现状,如果你看到这些文字,你一定顿会觉得触目惊心的,你也一定会惊异的发现,原来我们时刻都处在不安全的危机之中。如果你觉得以下的文字是危言耸听,毫不夸张地说,你可以在深入到你身边的任何一个在建工程,都可能会得到验证。

  一、建筑工程地质勘探现状建筑工程地质勘探,质量的关键在于准确地向建筑设计和施工单位提供建筑物所在地的地基土质的基础资料和基础设计的建议。

  而质量保证的因素主要在于工程技术人员的技术素质和认真的工作态度。

  1)勘探队伍的现状:目前的勘探队伍绝大多数是私营或老板负责制,这里有两种情况:完全私人的组织和私人承包的组织。可以这样说,只要你能有关系承揽到勘探任务,不论你对勘探业务懂得多少,你就可以从事勘探业务。企业资质可以挂靠,技术人员可以短期聘请,最后的勘探成果资料给有资质的单位盖章即可。

  例1:笔者的一个朋友,毕业于武汉某地质大学,参加工作不久,凭着社会关系承接一些地质勘探任务,于是,就招聘了几名工人,购买了钻探设备,挂靠在南方G省H市的某建筑设计院从事地质勘探工作。他是老板,也是唯一的技术人员,每年承接的任务一般都可以达数百万元。

  例2:笔者的一个朋友,原本为某国营地质队的工人,后因为企业改制,于是就承包了一台钻机,请了几名工人承接打井任务。因为能偶尔承接到建筑工程地质勘探任务,于是就试探着做地址勘探,如今,他已拥有多台钻机,地质勘探已是他的主业了。

  2)勘探工作的现状:因为经济利益的趋使,勘探发包单位通常为建设单位,站在设计单位角度考虑问题不太多,总是以各种理由来降低勘探费用。而承包单位,总是在规定的设计费用内,尽可能减少现场勘探工作以降低作业成本。这样的勘探成果报告,要么报告粗糙,基础数据不明晰,要么报告不准确,掺入了较多的估计数据。

  3)勘探报告质量现状:对于桩基础工程,越来越多的工程,在桩施工过程或试压过程中,出现了现场实际情况与勘探结论相差甚远的情况,需要现场研究补救对策。对于其他形式的基础(非桩基础),有些在基础施工过程不能发现问题,可在工程完工前或完工后发现因基础不均匀下沉而产生非正常的结构开裂,这些事例比较普遍。[page]

  例3:在南方G省的H市××新城楼盘,某省建工集团公司先后承建的会所工程和8-11号公寓楼工程,会所工程完成两个月左右,发现屋面漏水,检查漏水时,发现漏水的原因是屋面板开裂,裂缝宽度达数公分,同时也发现该部位的梁和墙体均有不同程度的开裂。公寓楼主体工程刚完成,即发现裙楼墙体和屋面板有多条垂直裂缝,裂缝宽度最宽超过5公分。这些裂缝只是就缝补缝,没有做其他的整改措施就交付使用。

  二、建筑工程设计现状建筑工程结构设计,是建筑结构品质的决定性因素。

  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设计,是保证设计质量的关键。

  1)设计队伍的组织:目前的设计人员组织,与上世纪八十年代之前的组织相比,已是天壤之别。在过去崇尚改革开放的年代,建筑设计院也经过了多次转变。首先是设计院业务不局限于本地区本行业,纷纷走出去办分院,几个人一个小组,就是一个分院了,就可以以本院的名义承接设计任务;其次,就是承包,把设计院分成多个设计室,每个设计室可以单独承接业务,独立核算,多劳多得;现在的方式,几乎所有的,都是个人炒更(利用业余时间做设计)或开办设计室,挂靠于设计院,设计院靠盖章收费。

  例4:笔者90年代供职于某知名合资企业,管理公司基建业务。公司某负责人的朋友——一个只有小学四年级文化水平的建筑包工头,因为承接到本公司的一个职工宿舍楼工程的施工,也就同时承揽了本工程的设计任务,建筑包工头将设计任务转包给一个建筑公司分公司经理,这个只有工长培训班文化程度的建筑工人出身的经理,竟独自完成了工程的设计。图纸上图签和盖章均是××省建筑艺术设计研究所。后来因为施工中遇到设计问题,笔者找到这个设计研究所,才得知他们对这个工程竟然一无所知。

  例5:笔者的一个朋友,毕业于北京某知名大学土木工程系,90年代供职于南方某市甲级建筑设计院,现在自己招聘了约10个设计人员,成立了独立的设计室,业务骨干是毕业于当地地方学院大专的应届毕业生。甲级设计院按盖章来收取费用。

  例6:笔者应朋友之请求,寻找一家设计实力强的设计院。于是,一曾从事设计之人找上门,要求承担设计任务,当笔者问其设计院实力如何时,其答曰:你认为哪一家有实力,我们都熟,找哪一家盖章都可以。

  2)设计质量:目前的设计现状可以用几多几少来概括:原创的少,照搬的多;计算的少,估计的多;发挥的少,标准化的多;画图的少,说明的多。与过去相比,现在设计的速度更快,效率更高了,不能掩盖的是,工程施工中,能发现的设计的问题更多了,当然,不能发现的设计问题,比如结构稳定性问题、构件安全问题就自然成了建筑物安全隐患了。

  三、建筑施工现状建筑施工质量,包括是否按图施工和按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施工人员的素质是施工质量的关键因素。

  1)施工队伍的组织现状:行业内有句话,比较准确地说明了施工队伍组织的现状,那就是:有资质的不做工程,做工程的没有资质。毫不夸张地说,目前全中国的工程,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是由包工头挂靠建筑公司完成的。同样,全中国,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建筑公司都是在靠卖资质过日子。一个建筑工程,不论你是谁,只要你有胆,只要你有关系,你就可以挂着建筑公司的招牌参加工程投标,承接到工程之后,你就可以自己组织人员进行施工。在整个工程施工过程中,建筑公司的作用是负责提供公司资质证明材料和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员等各类有准入门槛要求的个人证件,以及应付管理部门的各种会议和检查。建筑公司按工程造价一定的比例收取费用就是在工程所获得的全部收益,目前建筑公司的取费行情大概在0.5%~5%之间,由包工头与建筑公司协商确定。

  例7:笔者曾结识过原籍华东某省的包工头李某,文化程度不会超过初中毕业。早在20年前,是建筑工地的小工,后来自己扯起家乡一班人开始建筑劳务承包。因为人厚道,闯荡久了,建立了不少社会关系。十多年前,率部来到南方改革开放的前沿城市,挂靠国家一级工程总承包资质的国字号的某大型建筑工程公司,开始了工程总承包业务。目前是南方某省较有知名度的大型施工队伍。笔者重点考察了起在H市的某大型工程——三十多万平方米的公寓楼,工程现场负责人杨某,来自四川某农村,木工出身;质量工长,来自湖北某县的建筑公司,泥水工出身……,那个提供资质的建筑公司没有派人参与管理。[page]

  例8:笔者的一朋友蔡某,此前从未接触过建筑工程行业,因其某关系在开发商老板购地时帮过很大的忙,开发商为报恩于他,遂划给开发小区内的四栋公寓楼给蔡施工。蔡于是挂了某省建工集团公司的大招牌施工。某建工集团安排有三人参与管理,一名项目经理代理人冯某,木工出身,一名安全员徐某,建筑工人出身,一名资料员吴某,某地方学院大专学历。这三人均由蔡某发工资。工程其他管理人员均是蔡某亲戚或其同乡。

  2)施工人员的素质状况:建筑工程现场标牌和各种报表中,所列的各类管理人员,都是有执业资格证和技术职称的。可是,一般来说,这些人是从不到工地现场的(有些工地可能部分人员在)。所以,以此来推断现场管理力量有多强,一定是错误的。现场真实的管理力量如何呢?首先,工程真正的负责人就是包工头,据笔者工作过的华中、华东和华南一些地区来看,毫不夸张地说,大小包工头的平均学历应该初中没有毕业,大多是建筑工人出身(不完全统计,有木工、泥水工等等,小工出身的应该比例会大些)。其次,我们再看看现场的管理人员,一般都是包工头的亲戚和关系好的同乡。当然,有些工地,也有建筑公司派人参与管理的,但因为利益关系原因,一般建筑公司的管理人员很难溶入包工头的现场管理圈子,其原因,一方面,建筑公司和其管理人员没有利益关系,也就没有责任心,另一方面,包工头对外人信不过,还有很多猫腻也不想让外人知道和插手业务。在建筑施工中,各种专业工种队伍的素质也很重要。但这里要说明的,在现在的工程施工中,几乎所有的建筑工人都来自于洗脚上田的农民工,几乎没有受过专业训练(当然也有极少数例外),队伍中所谓的技工(在工地通常称为“师傅”的),几乎都是靠帮带、自练和摸索来的。在选择专业队伍时,包工头的标准只有一个,那就是价格便宜、再便宜。包工头对专业施工队伍的管理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不管用什么手段,保证验收过关。

  例9:笔者曾了解过来自于山东农村的包工头王某,现年50多岁,因为长期从事建筑工程总承包业务,身价过亿,可算得上是个事业成功人士。南方某省H市的最高建筑命名为世贸大厦的建筑就出自于他之手。他的手下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大都是他的子女和亲戚及同乡。学历最高者,高中毕业。他目前使用的施工企业名称是某国字号的××建筑公司,特级总承包资质,建筑公司没有派人参与工程管理。

  四、建筑材料质量现状建筑材料和建筑半成品是组成建筑物的基本元素,材料的质量直接影响建筑工程的质量。下面,就建筑材料从供应和采购、检验、使用分别说说现状。

  1)材料的供应和采购现状:工程材料的采购成本构成工程成本的重要部分,因此,有着直接利益关系的包工头,采购材料的标准,不是性价比,不是质量,没有那么复杂,只有两个字——便宜!承包价低的工程如此——不降低成本,没有利润,承包价高的工程也是如此——没有嫌赚钱太多的包工头(当然不排除极少数还有一点良心的包工头,关键部位的材料不会敷衍)。

  例10:笔者的一个朋友,为深入现场了解更真实的情况,曾托某开发公司的朋友,从总包商手中介绍一些工程的专项工程转包来施工。聚氨酯防水材料(俗称911),按照设计厚度为2毫米,理论用材约2.5千克/平方米,按照合格品的最低出厂价9000元/吨计算,每平方米材料理论成本22.5元/平方米,人工成本为3元/平方米,运输、工具和耗材等费用忽略不计算,最低的施工成本为25.5元/平方米。而现在工地普遍的承包价格都在19元以下,有些甚至在10元以下。分包商还要从中赚取利润,那用什么材料和用多少材料到工程中就可想而知了。如何保证工程质量?其实,行内人都知道,工程中的防水材料100%都是不合格材料,其中,几乎一半是假材料。

  2)材料试验现状: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不准用于工程,试验材料是有严格规定的:监理公司现场监督按规定取样、封样,并监督送到有试验资质的试验室,试验室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书面报告或电子传送报告。可问题是,不合格的材料同样可以试验合格。问题出在哪里呢?因为每一个环节都可能出问题,都可以导致不合格材料(或假材料)可以获得合格的证明。因为包工头不正当的操作和各方面利益的驱动,可以出现假取样(或不按规定取样)、中途掉包、假送样、假试验等等,有些甚至直接由试验室出具假报告。[page]

  例11:笔者的一个朋友在多个工地承包了防水工程,在材料送检中,同种材料,在不同的试验室检出不同的结果,随着对这一行业的深入了解,发现行内的规则,竟然是没有一个是真检验的。假取样、假送样、假试验、假报告等现象在笔者的朋友面前表现得淋漓尽致。不按行规,你想来真实的送检,还不行呐!

  3)材料的使用现状:因为利益的驱使,材料用量上也会大打折扣,比如钢筋的间距、防水层的厚度、砂浆的水泥含量等等,一般来说,为了节省成本,都是以次充好,以少充多,以小充大。有施工经验和一定技术水平的,钻规范空子,在技术规范范围内取极限;而没有什么技术力量的,则是盲目偷工减料了。这些现象或多或少,几乎发生在所有的包工头主导的工程施工中。

  例12:验收规范规定,建筑防水分部质量不合格,整个工程也就不合格了。笔者的朋友承接的地下室和屋面防水工程,设计要求是聚氨酯防水层厚度2毫米,因为总承包商要降低成本,要求只是涂刷2遍,厚度不超过0.5毫米。更有甚者,为了进一步降价,要求只是刷黑就行,不管你用的是不是聚氨酯。

  建筑质量问题根源探索从宏观管理上来讲,以上所罗列的问题,全国性的问题,建筑管理部门不会不知道,特别是各地方基层的管理部门,明知而不管,任其泛滥发展。国家有法律,国家建设管理部门也制定有多个规章制度,为什么禁而不止,而且愈演愈烈呢?笔者认为,管理部门责任心不强,于人民的利益于不顾,腐败渗透到行业的各个角落是建筑质量管理不到位的根源。

  一、政府宏观管理欠缺建筑行业不规范,理所当然的原因就是管理不到位。建国以来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尤其是改革开放后,规范建筑行业的法规已很多,但仍然存在管理空白,或者管理形式化了。因为宏观管理欠缺或不到位,导致了微观领域的管理混乱。以下就建筑行业微观方面管理问题的描述,来说明宏观管理问题之所在。

  1)有管理无机制从工程立项到工程竣工,中间环节很多,比如勘探、设计、施工招标、施工、材料供应、材料试验,等等等等,相关单位涉及到地方建设管理部门的每个职能单位(规划部门、建管办、施工科、设计科、造价站、质监站)、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材料供应商、试验检测单位、分包单位、施工队等等等等,政府对以上环节和这些单位的管理质量,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工程质量。目前来看,各级部门对建筑行业是有管理,但都是独立的管理,没有形成系统,形成机制。好比每一方面的管理是一个个独立的零件,各个零件间缺乏逻辑关联,不能形成组织,不能构成一个有机整体。因为管理机制的欠缺或不完善,导致的管理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以十重十轻来概括)。以下描述的每一方面,都包括建筑行业的宏观和微观方面的管理。,大到国家权利机构和中央政府管理部门对建筑行业的管理,小到企业和项目部对工程的具体方面的管理。

  (1)重权轻责:理论上说,权和责是成对出现的,权是工具和手段,是为了实现要负的责任,故责任越大,权利也越大。而权越大,自由度也越大,左右局面的能力和范围也就越大。所以,现实中的人或组织对权情有独钟,而对责任则能推委就推委。或者,在组织制度设计中,权和责根本就不成比例。在建筑行业的质量管理的实际工作中,法律和行政法规成了名副其实的弄权者的道具。重权轻责是管理机制问题中最基本的表现,此乃质量问题产生之源。

  例13:建筑市场中,玩弄权术的现象很多,比如,领导向下级打招呼或暗示、与下串通违规获得工程;领导向工程项目部推荐建筑材料;对某工程质量的评价,领导定调等等。

  (2)重点轻面:建筑行业的方方面面好象都有管理,都有部门和个人在负责,但是,这些管理都是孤立的、片面的。这里表现为几方面:一是业务之间无有机的衔接,二是部门之间无有机的联系和交流渠道,三是相互间没有配合和协调。重局部而轻整体,重小利而轻全局。[page]

  例14:在工程管理上,部门之间管理无配合的例子随处可见。比如,质监站人员到工地验收,检查资料是否齐全,但一般不过问资料的真实性,即使资料与实际有很明显的矛盾和漏洞,但认为确认真实性是监理公司的事情。又如,质监站人员在工地明知存在非法转包和分包现象,在工地检查单位和个人执业资质也是其职责,但因为制度可能上没有明确质监站人员的抽查或检查程序和记录,一般质监站人员是不会过问的。类似的例子发生在几乎所有的各级管理部门或单位,几乎都是没有责任地例行公事。

  (3)重言轻行:建筑质量各级都在讲,时时都在讲,可在行动上很少真正落实。各级管理部门保证质量的规章、措施都在定、都在做,但缺乏实施,或在实施上大打折扣。有言而无行等于空谈,有文而不实施,等于一纸空文。没有落到实处的质量管理,不会对建筑质量产生任何作用。现实中的建筑行业管理规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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