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工程纠纷 > 工程质量纠纷 > 工程质量责任 >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如何划分等级

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如何划分等级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8 13:39:10 人浏览

导读: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进行会进行工程的承包,建设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的重要评判标准,同时建设工程质量有自己的保修期,在建...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进行会进行工程的承包,建设工程质量是一个工程的重要评判标准,同时建设工程质量有自己的保修期,在建设工程质量的保证期内,施工单位对所建工程有维修义务。那么,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如何划分等级呢?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一)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等级包括特别重大事故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责任等级包括重大事故

  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责任等级包括较大事故

  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责任等级包括一般事故

  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模板的内容如下:

  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模板

  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

  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_ __ 签定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

  一、工程质量责任的保修范围和内容

  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工程质量责任的质量保修范围包括xxx...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____ 。

  二、工程质量责任的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xxx...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工程质量责任的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曰起7天内派人保修。xxx...

  四、工程质量责任的保修费用

  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工程质量责任的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20XX年XX月XX日20XX年XX月XX日

  以上就是工程质量责任书模板的内容。

  三、建设单位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如下:

  (一)在工程质量责任中,建设单位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包括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按有关规定选择相应资质等级的勘查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对其自行选择的设计、施工单位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工程质量责任。

  (二)在工程质量责任中,建设单位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包括建设单位应根据工程特点、配备相应的质量管理人员或委托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进行管理。对国家规定强制实行监理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相应资质 等级的工程监理单位迸行监理。建设单位应与监理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工程质量责任和义务。

  (三)在工程质量责任中,建设单位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包括在工程开工前,负责办理有关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组织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认真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审;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施工验收,未经验收备案或验收备案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需承担相关工程质量责任。

  (四)在工程质量责任中,建设单位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包括按合同的约定负责采购供应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需承担相关工程质量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如何划分等级的相关内容。对于建筑工程质量责任事故等级的划分,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同时签订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可以参考工程质量责任承诺书模板进行正确格式的撰写。如果当事人的情况比较复杂,建议寻找专业律师进行法律咨询。

(责任编辑:曹小静)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引用法条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