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概念是什么
导读:
在我们现实生活中,建筑工程质量鉴定是建造工程完工的必须选项,这也是为了考察建造的工程有没有重大的安全隐患是非常有必要的。那么对于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概念是什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概念是什么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工程司法鉴定通俗的讲,分2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指建筑物的施工方与建设方,双方在建筑物的质量、造价等方面产生了纠纷。第二种情况,是指建筑物的所有人一方与对建筑物造成损坏的一方在赔偿方面产生了纠纷。而建筑工程司法鉴定就需要对这二者纠纷的对象,即建筑物质量、建筑物损害程度、损害原因等进行鉴定。
质量鉴定申请应由当事人向由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提交工程质量鉴定申请书,法院或仲裁机构一般不主动委托鉴定。诉讼案件应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合同约定可以仲裁解决纠纷时,可以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案件对时效要求没有那么严格。
申请工程质量鉴定还应该注意下列事项:
1、申请质量鉴定应附初步证据,如照片、检测报告、证明等。
2、申请质量鉴定应列明申请鉴定的具体范围及项目,鉴定收费与此相关。
3、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考虑要求出具质量缺陷修复处理建议;如存在质量问题,应考虑要求根据修复处理建议进行修复费用鉴定。
建筑热工(节能)检测;建筑设备(采暖、通风、空调、给排水、电气及防雷)系统、锅炉房系统、冷库系统、厂房净化系统安装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小区供热系统、小区排水系统质量检测与运行测试;建筑设备系统能耗分析与评价、节能性能检测;室内湿度、风速场、温度场测试;地下管网探测。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概念是什么全部内容。总的来说,建筑工程质量鉴定的概念在法律上主要有两种情况,这一点我们要清楚。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市建筑工程质量鉴定和房屋安全性鉴定工作,规范工程建设秩序,明确建筑工程质量责任,维护有关各方合法权益,保证鉴定工作的规范性、科学性、公正
我国楼倒桥塌,已不新鲜。新鲜的是如今工程质量事故鉴定出现了新模式。这个新模式是:一切事故的发生,都是意外原因、客观原因,不可预料、不可抗拒的原因,完全不存在工程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