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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路工程转包协议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8 07:53:13 人浏览

导读:

在我们国家大大小小的公路都是有相关的承包公司做规定的,所以在公路的工程协议上就会涉及到很多方。有的公路私人承包后再转包出去的话是并不会有转包协议的。所以修路工程的转包协议有的是要转包双方自己起草的,那么修路工程转包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修路工程转包协议怎么写及其相关问题。

  在我们国家大大小小的公路都是有相关的承包公司做规定的,所以在公路的工程协议上就会涉及到很多方。有的公路私人承包后再转包出去的话是并不会有转包协议的。所以修路工程的转包协议有的是要转包双方自己起草的,那么修路工程转包协议怎么写呢?接下来就有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来解答一下关于修路工程转包协议怎么写及其相关问题。

  一、修路工程转包协议怎么写?

  甲方:

  乙方:

  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承揽工程转包给乙方施工的相关事宜,根据《劳动法》、《建筑法》、《合同法》及公平、公正原则,签订本施工协议:

  1、甲方承揽舞钢市杨庄乡观平苑建设配套工程。

  2、甲方承揽工程内容、造价、工程施工期:观平苑修建,包括:索道、凉亭、道路、部分桥涵、护坡、绿化施工。具体内容按建设方设计图纸,工程总造价壹仟万元,施工期三年,转包给乙方伍佰万元,详细内容于甲方与建设单位已签合同后再按图纸《河南省2006年施工定额》预算确定。

  3、在工程施工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责任义务约定事宜服从甲方与建设单位的正签合同,甲方不得增减。

  4、甲方与建设单位正签合同的期限为 年 月 日前, 月 日前甲方再与乙方正签转包合同。

  5、甲方将此工程转包给乙方,由乙方按转包工程造价的8%向甲方支付转让费,费用结算于建设方向乙方结算工程款时支付。

  6、此协议签订后 日内,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万元的转让预约定金,如到期甲方未按约定将该工程转让给乙方,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定金,并按20%加赔。

  7、协议生效办法:本协议由双方签字,并由乙方向甲方交付定金日起生效。

  8、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

  9、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二、修路工程转包的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二百七十条 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百七十一条 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限定公开、平等、公正进行。

  第二百七十二条 发包人能够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能够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多少个承包人。

  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认可,能够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受连带职责。承包人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相应资格要求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第二百七十三条 国家重大建设工程合同,应当按照国家限定的流程和国家准许的投资计划、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文件订立。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的内容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包括概预算)的时限、质量要求、花费以及其他协作要求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手续和设备供应职责、拨款和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两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实行监理的,发包人应当与监理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委托监理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律职责,应当依照本法委托合同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限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 发包人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能够任意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体检。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在隐蔽之前,承包人应当通知发包人体检。发包人无及时体检的,承包人能够顺延工程日子,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七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准则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商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决裂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时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导致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第二百八十一条 因施工人的原由招致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商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法时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导致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受违约职责。

  第二百八十二条 因承包人的原由招致建设工程在合法使用时限内导致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当承受损害赔偿职责。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未按照商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手续、设备、场地、资本、技术资料的,承包人能够顺延工程日子,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第二百八十四条 因发包人的原由招致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导致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手续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事实上花费。

  第二百八十五条 因发包人变换计划,提供的资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时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要求而导致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事实上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花费。

  第二百八十六条 发包人未按照商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能够催告发包人在合法时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能够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第二百八十七条 本章无限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限定。

  三、转包法律特征有:

  (1)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全部义务,不履行施工、管理、技术指导等技术经济责任。

  转包人在承包工程后,并不成立项目经理部,也不委派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工程建设进行管理和技术指导,往往以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方式,将全部工程转让给转承包人,转包人不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中应由承包人(转包人)履行的全部义务。

  (2)转包人将合同权利与义务全部转让给转承包人,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原合同指发包人或总包人与转包人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下同)。转包后,转包人不履行原合同约定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全部的建设工程均由转承包人完成,这样在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之间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

  (3)转包人对转承包人的履行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工程转包后,在转包人并不退出原合同关系的前提下,转承包人与原合同发包人建立了新的事实合同关系,转承包人应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同时,转包人也应按照原合同就建设工程的质量、工期、安全对原合同发包人承担责任。

  以上就是关于修路工程转包协议怎么写及其相关问题,修路工程转包的相关法条规定是名发的大篇幅,但是在相关的使用上就必须要细致。希望这些资料和步骤足够的清晰,假如您对此仍有疑问的话还是建议您到相关律师事务所咨询,为您解决一些与这方面相关的分歧并解决与修路工程转包相关的问题是我们的荣幸。希望对您有帮助,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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