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竣工结算都要哪些审价资料
导读:
工程竣工结算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要环节,结算工作不仅可以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还会直接关系到业主方的投资效益与承包方的经济效益。为了工程计量与计价等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一般需要先对工程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如果结算资料不全,那该怎么办呢?
竣工结算审核工作的第一步就是检查结算送审资料的完备性,如有不齐全的情况,需要在第一时间通知施工单位按要求补充。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上海市建交委建筑市场管理相关部门对审价工作要求具备的主要审价资料,且委托方需向受托方(造价咨询单位)提供以下资料,作为审价工作必须具备的依据文件:
1、甲乙双方签订的发承包合同复印件(发承包合同是结算审价的重要依据);
2、中标的投标文件(若经过招投标程序)(原件)及投标电子文件;
3、招标文件及其补充答疑文件;
4、经甲方和监理单位(总监)签字确认,并盖有竣工章的竣工图纸(在原有经审图后的施工图基础上,根据反映实际工程竣工时的现状修改的施工图纸,图纸比例和标注尺寸必须符合规范要求,过修改内容超过图面30%(比规范要求高),应重新画竣工图纸);
5、由乙方盖公章送审的竣工结算书全套(原件);
6、经甲方和监理单位确认的,现场的技术变更单、现场签证单、现场工程量和材料价格确认单等文件;
7、甲供料清单,甲方垫付价款清单;
8、甲乙双方与工程相关的会议纪要及其他文件;
9、设计院出具的设计变更图纸(须有设计单位出图章和相应设计人员的签字及资质章);若为设计院出具的变更联系单(非图纸)须有设计单位公章和相应设计人员的签字或资质章。
以上均应为书面资料,若有竣工图、结算书等可读写的电子文档,应要求送审单位同时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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