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监理单位如何实施监视和测量
导读:
建筑产品的特点是工程产品位置固定,施工安装工艺流动,结构类型复杂,质量要求不同,操作方法不一,体形大,整体性强,露天生产受气象等自然条件制约因素大,建设周期长。监理单位在进行监视和测量活动中,反映为:
a)工程质量波动性大;
b)产生工程质量变异性强;
c)核定判断工程质量的难度大;
d)技术检测手段不完善;
e)监视和测量时,很难拆卸解体。
在以上的情况下,监理单位应加倍重视工程质量,对过程每个环节的质量都应一丝不苟,严格控制,使质量控制贯穿于建设的全过程。
一、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
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第4章质量管理体系中4.1“总要求”中明确规定,每个组织都应:
“a)识别质量管理体系所需的过程及其在组织中的应用;
b)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
c)确保可以获得必要的资源和信息,以支持这些过程的运行和对这些过程的监视;
d)监视、测量和分析这些过程。”
“在对产品实现进行策划时,组织应确定以下方面的适当内容:……产品所要求的验证、确认、监视、检验和试验活动,以及产品接收准则”。
“组织应采用适宜的方法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并在适用时进行测量,这些方法应证实过程实现所策划的结果的能力”。
“组织应对产品的特性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验证产品要求已得到满足”。
二、对质量管理体系过程进行监视和测量
监理组织应按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识别本组织质量体系所需的过程,确定这些过程的顺序和相互作用。这些过程识别后,就应有相应的资源和信息对这些过程进行监视、测量和分析,以识别质量管理体系的薄弱环节,找出影响监理服务过程的薄弱环节加以改进。这种监视和测量可以通过监督检查,收集相关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等方式进行。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在施工现场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等措施;有条件的,应当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对毗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可能造成损害
第二十七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资质许可机关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行政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监理企业资质
新设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有关手续。(1)申请资质审查设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向相应的资质审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其内容包括:1)单位名称和地址;2
工程先开工后签合同一般不合法,属于倒签合同的法律行为。倒签合同与企业风险防范的目标相悖,不符合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同时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和经营管理风险,在实践中
没有资质挂靠拖欠工程款挂靠施工人可以自己名义起诉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应当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实际施工人有足够证据证明承包人未积极向发包人主张工程款的
建筑工程纠纷行使先履行抗辩权如下: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如约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行使先履行抗辩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先履行抗辩权基本上适用于先履行一方违约的场
个人名义签订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承包建筑工程的主体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
施工企业与包工头之间的法律关系是劳务合同关系,双方建立承揽业务后包工头受施工企业管理。建筑企业与施工企业之间是建设工程承包(加工承揽)关系,包工头与农民工之间是
承包工程需要签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对工程的真实性、可靠性及发包人的资信情况进行了解,写明单项承包工程名称和范围、施工准备、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工程质量和检验、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