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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07 20:48:33 人浏览

导读:

也许一些人对于工程承包不是很熟悉,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那么,作为承包者需要了解一下工程承包常识中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也许一些人对于工程承包不是很熟悉,工程承包是具有施工资质的承包者通过与工程项目的业主签订承包合同,负责承建工程项目的过程。那么,作为承包者需要了解一下工程承包常识中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以下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一、在工程承包常识中,按承包内容或者范围划分承包方式

  按工程承包范围或承包内容划分的承包方式,有建设全过程承包、阶段承包、专项承包和“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一)工程承包常识包括建设全过程承包

  工程承包常识中的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采用这种承包方式,建设单位一般只要提出使用要求和竣工期限,承包单位即可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设备询价与选购、材料订货、工程施工、生产职工培训、直至竣工投产,实行全过程、全面的总承包,并负责对各项分包任务进行综合管理、协调和监督工作。

  (二)工程承包常识包括阶段承包

  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

  (三)工程承包常识包括专项承包

  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

  (四)工程承包常识包括“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其程序一般是由某一个大承包商或开发商牵头,联合金融界组成财团,就某一工程项目向政府提出建议和申请,取得建设和经营该项目的许可。

  二、在工程承包常识中,按承包者所处地位划分承包方式

  在工程承包中,一个建设项目上往往有不止一个承包单位。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以及不同承包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同,地位不同,也就形成不同的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常识中的总承包

  一个建设项目建设全过程或其中某个阶段(例如施工阶段)的全部工作,由一个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这个承包单位可以将若干专业性工作交给不同的专业承包单位去完成,并统一协调和监督它们的工作。在一般情况下,建设单位仅同这个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不同各专业承包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这样的承包方式叫做总承包。承担这种任务的单位叫做总承包单位,或简称总包。

  (二)工程承包常识包括分承包

  分承包简称分包,是相对总承包而言的,即承包者不与建设单位发生直接关系,而是从总承包单位分包某一分项工程(例如土方、模板、钢筋等)或某种专业工程(例如钢结构制作和安装、卫生设备安装、电梯安装等),在现场上由总包统筹安排其活动,并对总包负责。

  (三)工程承包常识包括独立承包

  独立承包是指承包单位依靠自身的力量完成承包任务,而不实行分包的承包方式。通常仅适用于规模较小、技术要求比较简单的工程以及修缮工程。

  (四)工程承包常识中的联合承包

  在工程承包常识中,联合承包是相对于独立承包而言的承包方式,即由两个以上承包单位组成联合体承包一项工程任务,由参加联合的各单位推定代表统一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共同对建设单位负责,并协调它们之间的关系。

  (五)工程承包常识中的直接承包

  直接承包就是在同一工程项目上,不同的承包单位分别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各自直接对建设单位负责。

  三、在工程承包常识中,按获得承包任务的途径划分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常识中的计划分配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由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计划部门分配建设工程任务,由设计、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二)工程承包常识中的投标竞争

  通过投标竞争,优胜者获得工程任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

  (三)工程承包常识中的委托承包

  委托承包也称协商承包,即不需经过投标竞争,而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协商,签订委托其承包某项工程任务的合同。

  (四)工程承包常识中的获得承包任务的其他途径

  四、在工程承包常识中,按合同类型和计价方法划分承包方式

  (一)工程承包常识中的固定总价合同

  固定总价合同就是按商定的总价承包工程。它的特点是以图纸和工程说明书为依据,明确承包内容和计算包价,并一笔包死。

  (二)工程承包常识中的按量计价合同

  按量计价合同以工程量清单和单价表为计算包价的依据。

  (三)工程承包常识中的单价合同

  在没有施工详图就需开工,或虽有施工图而对工程的某些条件尚不完全清楚的情况下,既不能比较精确地计算工程量,又要避免凭运气而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采用单价合同是比较适宜的。

  (四)工程承包常识中的成本加酬金合同

  这种承包方式的基本特点是按工程实际发生的成本(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和施工管理费以及各项独立费,但不包括承包企业的总管理费和应缴税金),加上商定的总管理费和利润,来确定工程总造价。

  (五)工程承包常识中的按投资总额或承包工作量计取酬金的合同

  工程承包常识中的这种承包方式主要适用于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和材料设备采购供应等项承包业务。

  (六)工程承包常识中的统包合同

  统包合同即“交钥匙”合同。

  以上就是关于工程承包方式有几种的相关内容。在实践中以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者为多,至于采用哪一种成本加酬金合同,则根据实际情况由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双方协商确定。而且建设单位要根据前一步工作的结果决定是否进行下一步工作,所以不大可能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按量计价合同或单价合同等承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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