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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十)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8 08:23:16 人浏览

导读:

二十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为增强施工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制度。一、凡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本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或台账),并须在有关资历料上签名,末经安全教育及签名者,一

  二十六、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增强施工工人的安全生产意识,确保本项目的施工安全,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制度。

  一、凡新工人进场必须进行本公司,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建立三级安全教育卡(或台账),并须在有关资历料上签名,末经安全教育及签名者,一律不准上岗。

  二、工人变换工种,项目须进行新工种安全生产技术教育,并及时做好记录签名。

  三、各工种的施工作业安全教育,项目均须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技术书面交底内容(措施),安全技术交底须分部(分项),经常持续进行,并做好相应记录及签名。

  四、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上岗证作业,无上岗证者,一律不准上岗操作。

  五、安全生产教育内容有:

  1.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文件规定。

  2.安全生产六大纪律,十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生产十个不准和施工工人安全生产八项权利。

  3.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本项目制定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一切规定,制度和有关协议规定的要求。

  4.本工种的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5.以往施工生产中的事故教训和预防措施。

  6.班组必须每天实行岗前班组安全活动,开展班前安全教育并须有每日安全活动书面记录。

  二十七、建筑民工宿舍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筑民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民工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民工宿舍安全检查文明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项目部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办理登记手续后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产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5.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订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从上往下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6.晚上十时以后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7.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8.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公司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9.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做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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