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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房售后电梯费由业主自交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2-01 01:59:42 人浏览

导读:

今年北京市将出台相关政策已将产权出售给个人的直管公房将明确高压水泵费、电梯费交费主体北京市将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房改房售出后公房售出电梯费业主交老旧小区个人产权房电梯费自交老旧小区中个人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将为自己的电梯费、高压水泵费买

  今年北京市将出台相关政策 已将产权出售给个人的直管公房 将明确高压水泵费、电梯费交费主体

  北京市将出台相关政策,明确“房改房”售出后——

  公房售出电梯费业主交

  老旧小区个人产权房 电梯费自交

  老旧小区中个人拥有房屋产权的业主将为自己的电梯费、高压水泵费“买单”了。

  记者近日从市住建委了解到,今年本市将出台相关政策,对于已将产权出售给个人的直管公房,其高压水泵费、电梯费的交费主体将明确为产权人。也就是说,这部分业主不再“享受”与产权归单位的房屋同样的“个人无需交费”的政策。

  据悉,老旧小区的物业一般是由政府授权的房管所进行管理,但是即使一些已经实施了物业管理制度的小区,甚至物业管理水平比较好的小区也存在物业管理收费困难的问题。根据相关房改房政策,直管公房房屋使用人一般只交纳两项费用,即卫生费和保安费。

  市住建委委员程建华介绍,本市今年将出台公房出售的相关配套政策,明确“房改房”售出以后,高压水泵费和电梯费的交费主体。

  此前,直管公房的这部分费用一直是由产权单位背负,已经将产权出售给个人的业主仍享受同样的政策,也就是说由于政策的空白,这部分业主并没有交纳过相关费用。

  此外,对直管房屋进行物业管理的房管所将转变职能,“方向就是转化为物业公司,进行市场化的管理。”程建华表示,对于产权属于政府的老旧小区的后期物业管理费用将实施货币化,也就是由产权单位进行资金补贴,业主个人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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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旧小区一般是指早期建设的那些设计建设标准低、配套不全、设备过时老化、管理不善、人文环境差的旧住宅小区。北京市的老旧小区一般建于20世纪90年代以前,约有1580多个,在全市3000多个小区中占有半壁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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