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妇幼权益 > 女性就业 > 女性就业权 > 保障女性就业权

保障女性就业权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6 04:32:03 人浏览

导读:

导言: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精神在东城区妇女就业和谐论坛上得到充分体现。11月7日,在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女联合会共同举办的妇女就业和谐论坛上,妇女创业代表、专家学者

  导言:“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就业是民生之本。”党的“十七大”精神在东城区“妇女就业和谐”论坛上得到充分体现。11月7日,在东城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妇女联合会共同举办的“妇女就业和谐”论坛上,妇女创业代表、专家学者、职介中心工作人员建言献策,共同破解妇女就业难题。

  北京市再就业明星、“巧娘”代表何银秀以《巧娘工作室,让我自强,让我快乐》为题,讲述了她在下岗失业的十几年里,从一个钟点工到自主创建“巧手苑”的就业经历。她说,“巧娘工作室”是妇联组织为失业姐妹搭建的就业平台,不仅给了好政策,还争取了援助款,现在已有40多名姐妹加盟工作室,“巧娘牌”产品正逐步走向市场。“过去妇女就业面临最大的挑战是劳动力总量的供大于求,现在妇女就业则是妇女素质与用工需求不相适应而导致的供求结构矛盾。”东城区职业介绍中心主任梁文芳对目前妇女就业难进行了分析。她介绍说:“劳动力市场最需要复合技能型、技术技能型和知识技能型这三类人才。而在城市就业困难群体中,也是技能欠缺、文化不高、年龄偏大的女性居多。”东城职介中心促进女性就业的做法是:促进“零就业家庭”成员就业,重点掌握女性成员“劳动能力、年龄结构、文化程度、专业特长、职业经历、就业意向”等,引导她们就业。开展“一助一”长效就业援助机制,三年来帮助1900人次特困妇女实现再就业。开通妇女就业绿色通道,职业介绍系统向126个社区延伸,失业人员在家门口的社保所就可查询到全市的用工信息。

  “有调查显示,男性失业者平均求职1.6次就能找到工作,而女性失业者则高达3.6次,这说明妇女就业难度比男性要大得多。”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教授潘锦棠针对妇女就业难的问题,提出了保障妇女就业的建议。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拓展阅读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