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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虐待儿童屡现 “法律”依然照不进现实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3-26 17:59:07 人浏览

导读:

今天是世界防止虐待儿童日。虐待和儿童这两个本应远离的词语,却因为很多小朋友的悲惨遭遇,被生硬地连接起来。最近,贵州被虐女童婷婷的遭遇让人惨不忍睹,再回忆近一年来我们身边发生的几起虐待儿童事件:3岁小蓉蓉的哭声仿佛还在耳边;被父亲从7楼扔下的娜

  今天是“世界防止虐待儿童日”。“虐待”和“儿童”这两个本应远离的词语,却因为很多小朋友的悲惨遭遇,被生硬地连接起来。最近,贵州被虐女童婷婷的遭遇让人惨不忍睹,再回忆近一年来我们身边发生的几起虐待儿童事件:3岁小蓉蓉的哭声仿佛还在耳边;被父亲从7楼扔下的娜娜听见东西掉下来就会颤抖不止……接连发生的虐童事件中,施暴者竟然都是孩子的父母,这让我们不得不重新审视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现状——

  幼童遭虐案频发

  施暴者均是亲生父母

  6岁女童被父母施“烙刑”

  贵州毕节这个在新版地图上都难以找到的地名,这几天因为一个叫婷婷的6岁女童而名噪全国。

  如果不是因为媒体刊登的照片上能清晰地看到孩子身上惨不忍睹的伤痕,也许很多人至今也不会相信婷婷的亲生父母会用烧红的火钳烙自己的女儿。当婷婷父母的残忍行径被媒体曝光之后,全国震惊了!以致有网友对这对狠心的父母发出了“简直连畜生都不如”的声讨。

  2岁蓉蓉遍体鳞伤被扔在街头

  今年5月,本报曾连续报道了2岁女童蓉蓉(化名)被打得遍体鳞伤后扔在街头,孩子身上大大小小19处伤痕。蓉蓉被送到了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救助中心。医护人员问蓉蓉要不要去找爸妈时,孩子大哭着说:“不要、不要……”

  父亲酒后将一双儿女赶出家

  今年8月,西安15岁的小奇(化名)和6岁的乐乐(化名)兄妹俩也同样遭到父亲的虐待。本应在父母身边享受快乐的年龄,但兄妹俩却被酗酒的父亲相继打出了家门,两个无依无靠的孩子流落街头近半年时间。经媒体报道后,乐乐回到了姥姥家,小奇也有了好的归宿。

  父亲将一双儿女扔下7楼

  今年8月17日,西安市高新区一个狠心父亲将一双儿女从7楼扔下,4岁女童娜娜(化名)被摔成重伤,她11岁的哥哥当场死亡,此事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孩子的父亲是否有精神疾病,时至今日,有关方面仍然没有向社会公布。事情发生后,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救助中心工作人员曾给娜娜做过心理治疗,社工张磊说:“经过一段时间治疗后,娜娜的身体已经康复,但我们在给孩子做心理疏导时,发现她只要听见东西下落的声音就会不停地发抖、哭闹。”

  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救助中心是非赢利非政府性质的公益组织,一直致力于受虐儿童的救助工作。据该中心统计资料显示:2009年1月至8月,救助受虐儿童146名,其中受父母虐待的儿童131名。

  省妇联权益部部长宁焕霞说:“虐待儿童的案件省妇联每年也会接访十多起,其中不乏父母施虐。家长们总觉得孩子是自己的,管教时打几下很正常,所以很多人对打孩子的行为并不当回事,因此也不会来妇联投诉。”宁焕霞告诉记者,受父母虐待的孩子大多来自问题家庭,吸毒和有不良嗜好的父母施虐的比例要比正常家庭大很多。

  疑惑——

  父母打骂子女

  哪种程度构成虐待?

  都说虎毒不食子,面对婷婷、娜娜、蓉蓉这样的遭遇,人们不禁会问:他们的父母怎么了?对待自己的亲生孩子怎么下得了手?

  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救助中心主任焦富勇说:“长期以来,我们的传统观念里一直遵从‘棍棒底下出孝子’的理念。很多人认为打骂孩子的初衷都是为了孩子好。再加上有些父母脾气暴躁,一时气上头就下了狠手,这才造成很多严重的后果。”那么父母打骂孩子,怎么样才算是虐待?

  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救助中心来自美国的项目发展官员Krista有一个好听的中国名字叫“伊晓慧”,她对“中国式的虐待”给出了比较明确的答案。

  她说:“美国法律规定比较严格,有些州法律甚至认为父母打孩子的屁股就是违法行为。每个公民也都有监督和检举的义务,只要被指认打了孩子,父母就有可能被剥夺监护权,而孩子就会被送往庇护所或者寄养家庭。而在中国,轻微的打骂非常普遍,我认为,尽管是父母打骂了孩子,但孩子能理解父母是为自己好,仍然爱着自己的父母,这样的打骂就不能构成虐待。但如果给孩子造成严重的身体或者心理伤害,导致有些孩子离家出走或者记恨父母,这样就构成了虐待,需要我们去救助。”“但这样一个界定,在法律上和现实中却很难把握和操作。”伊晓慧补充说。

  针对父母打孩子算不算虐待的问题,记者在街头做了简单的随机调查。在接受调查的30多人中,仅有一位受访者认为“打骂孩子是虐待行为”。

  “我也常被爸爸揍,虽然知道他是为我好,但每次挨打我都很难受。”高二学生小浩说。

  “我妈妈脾气不好,我是被她打大的,但现在看来如果当初妈妈不打我,也许就没有今天的我。”清华大学毕业的白领蒋志超说。

  呼吁——

  保护受虐儿童

  民间政府同步行动

  8岁的男童宾宾(化名)在母亲离家出走后,经常被吸毒的父亲打骂,因为不堪忍受父亲的虐待而离家出走。今年3月,当人们在街上见到宾宾的时候,他身上叠加的新旧伤痕吓了众人一跳。为了能让孩子感受到家的温暖,西安博爱儿童虐待预防救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多次和宾宾的父亲沟通,希望他能给孩子一个健康的生活环境,但最终事与愿违。

  多次失望后,工作人员希望有一种新的方式让宾宾同样能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于是他们开始给宾宾寻找寄养家庭。在长达四个月的寻找中,工作人员最终为孩子找到了一个合适的家庭。随后,两个家庭签订了寄养协议,中心作为第三方负责管理和监督。2009年7月1日,宾宾被送往寄养家庭,开始新的生活。记者曾试图和寄养家庭取得联系,看看宾宾现在的生活,出于对孩子的保护,要求被拒绝了。中心工作人员伊晓慧告诉记者,宾宾现在生活得很好,和正常的孩子一样上学了,有父母宠爱。

  该救助中心主任焦富勇说:“中心救助过的孩子治疗后又要重新回到家庭或者去福利院,很多仍然面临着被父母再次虐待的可能性。如何从根本上解决这一问题,让这些受过虐待的孩子能真切感受到来自家庭的温暖,寄养家庭是一种新的尝试。”

  “曾经有好几个生活条件不错的家庭想照顾孩子,经过认真评估后却发现他们并不合适养育这些受过伤害的孩子。有过心理阴影的孩子比一般小孩更需要关心和爱护,这要求寄养家庭的家长照顾这些孩子时要花费更多的耐心和精力,生活条件的好坏不是根本问题,有足够的爱心才是关键。”伊晓慧告诉记者,除了寄养家庭这种保护方式外,焦富勇和伊晓慧都希望能建立一个政府性质的儿童庇护机构,为这些受伤的孩子“遮风避雨”。

  尴尬——

  惩治施虐父母

  有法可依但难以实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曾参与《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律师佟丽华表示:“全国各地之所以频繁出现父母虐待子女的事件,是因为这些父母还没有认识到,孩子不仅是家庭的也是社会的、国家的。孩子有权利得到保护,社会和国家也有义务保护孩子健康成长。”孩子在受到来自父母的严重伤害后,其父母也应该得到应有的惩罚,他们没有法外豁免权。

  但实际情况却是,父母在虐待孩子之后,往往没有受到法律的严惩。“贵州的婷婷事件就是最具代表性的例子,婷婷的父亲用残忍的手段虐待自己的孩子,但他只被行政拘留5天后就释放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严重虐待子女的构成虐待罪,有关部门也可以提起诉讼剥夺父母的监护权。也就是说,严重虐待子女的,可对其处以刑事和民事处罚,但事实并非如此。因为没有进一步的法律保护,婷婷伤愈后还得回到原来那个有严重问题的家庭。这,是法律遭遇现实后的悲哀”。

  佟丽华也认为,孩子之所以会遭到父母的虐待,与众多的虐儿案件没能走到司法程序有一定关系。“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发现严重虐待案件后,必要时可以提起诉讼,撤销施虐监护人的监护权,但其仍要负担一定的抚养费。可这样的诉讼在现实生活中几乎没有。”孩子也有自己的权利,当家庭不能满足一个孩子健康成长的权利时,国家职能部门就应出面做孩子的监护人,及时站出来提起诉讼,并给这些受伤的孩子提供一个安全的生存环境。“我们希望法律可以制止父母虐待自己的孩子,法律可以保护孩子在良好的环境中健康成长。”佟丽华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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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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