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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拐卖妇女罪上诉状范本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22 09:33:01 人浏览

导读:

我国是严禁拐卖妇女和儿童的,一旦涉及这两种罪是要对其进行起诉的,追究责任,是要写上诉状的。那2022年拐卖妇女罪上诉状范??...

  我国是严禁拐卖妇女和儿童的,一旦涉及这两种罪是要对其进行起诉的,追究责任,是要写上诉状的。那2022年拐卖妇女罪上诉状范本有什么内容呢?接下来由法律快车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拐卖妇女罪上诉状范本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一、2022年拐卖妇女罪上诉状范本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XX市法律援助中心和XX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并征得被告人关某的同意,担任关某涉嫌拐卖妇女一案中关某的辩护人,出席今天法庭审理,在出庭前会见了被告关某,并查阅了本案的案卷材料,现依照法律结合本案实际作出以下辩护意见,请法庭在合议时充分考虑。

  1、关某在指控的犯罪行为中起着次要和辅助作用,是从犯。

  在起诉书指控的关某涉嫌拐卖妇女犯罪案件中,显然鲁武、鲁武妻子小花、关某等构成共同犯罪。在这个犯罪团伙的犯罪行为中,始终贯穿着这样一个总的线索:由周边群众请求——关某联系缅甸的鲁武——鲁武在缅甸物色对象——由鲁武的妻子小花中转或由关某带收买人到缅甸直接接人到武山——到武山后由关某和收买人打钱给鲁武。从上述线索中可以看出关某没有能力独立完成案件,管主要做一些联络、引路、收钱打钱等工作,起到次要或者辅助作用。

  在起诉书指控关某的涉嫌犯罪中,犯罪总金额为33.7万元,被告关某仅仅得了零头——4万元,还占不到总金额的12%。但是总金额中还没有减除已经花销的费用(如车费、住宿费、生活费、首饰等物品购置费用)。从数额的归属上看出关某不是最主要的犯罪分子,还是起到了次要的或者辅助作用。况且,管所得4万元由其家属积极筹集,由其亲戚管忠平交到武山县公安局了。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七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关某涉嫌犯罪的行为没有严重后果,有的被害人已经自愿出嫁,有的已结婚生了子女,生活安定。

  起诉书指控的犯罪行为中被拐卖来妇女除一人生病被收买人送回,两人逃跑外,其余的均家庭生活安定不愿回家,有的已经生育了子女,正常居家度日。由此可见关某所涉嫌的犯罪行为后果不太严重。

  3、关某属于法盲,对自己的行为认识不清,缺乏最起码法律意识,主观恶性较小。

  关某所处贫困山区,家境贫寒,观念落后(当然也存在相关部门法制宣传缺失和不到位),要正常娶一个妻子要彩礼平均5-6万元,高者十元甚至十几万元,使得大多数贫困家庭望而生畏。故当关某从外面(缅甸)领来一个妻子后,周边亲朋们“纷纷要求管介绍妻子”(起诉书也这样说)。管在缅甸联络或者领来女人,也在相当程度上出于对亲朋们的帮忙的主观态度。当然管俊领来的女人当中也有合法成婚的。关某虽然涉嫌参与拐卖妇女10多人,但该案不象有的拐卖妇女案件,存在对被拐卖妇女绑架、强奸、强迫卖淫、虐待、故意伤害等严重侵害人身自由的情形。故关某涉嫌犯罪行为主要是对自己行为认识不足造成的,主观恶性较小。

  4、关某涉嫌拐卖妇女犯罪案件中,关某有法律规定的酌定从轻量刑情节。

  1.犯罪起因 : 是关某为多次上门的亲戚、朋友找对象(妻子),周边好多单身大龄男青年“纷纷要求”。

  2、犯罪后认罪态度:关某到案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认罪态度较好。

  3、犯罪人一贯表现:从群众联名信和村委会证明等可以证实。

  4、积极退赃:所得赃款4万元全部由其家属上缴武山公安机关。

  5、无前科:起诉书已经说明。

  6、没有对被拐卖妇女实施摧残、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第32条第二款规定,对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没有实施摧残、虐待等违法犯罪行为,或者能够协助解救被拐卖妇女、儿童,或者具有其他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可以依法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上述意见,辩护人认为,被告关某涉嫌拐卖妇女犯罪案件,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管虽然参与拐卖妇女人数较多,但依法还不属于罪行极其严重,且关某具有法律规定应当从轻和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也依照国家坚决少杀或者不错杀的死刑政策,希望XX市中级人民法院给被告人关某留一条生路,给予其悔过自新,重新做人的机会。

  以上辩护意见希望能够酌情采纳,谢谢!

  XXXX律师事务所律师:

  XXXX年一月二十五日

  二、拐卖妇女儿童罪的犯罪构成

  第一,侵犯的客体是妇女、儿童的人身权利,包括人身自由、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等,犯罪对象是妇女。JL童。

  第二,在客观方面,大体上有3种表现:一是实施拐骗、贩卖。接送或者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二是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劫持妇女、儿童的行为。三是盗窃婴幼儿的行为。以上3种行为是构成本罪的方法行为,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上述行为之一,即可构成本罪。

  第三,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第四,主观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出卖的目的。至于是否将被拐卖妇女、儿童卖出,是否获利,获利多少,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罚

  根据刑法第240条的规定,对本罪的处罚分以下3个档次:

  1、构成本罪的,判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A,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B、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

  C、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

  D、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

  E、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威胁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F、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G、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H、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3、对上述情节特别严重的,判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对于2022年拐卖妇女罪上诉状范本的解答。拐卖妇女罪上诉状是有一定的格式的,我国刑法上有对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判刑,最轻判五年,处罚金。其实这个标准是偏低的,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起到的震慑作用并不是很大,所以社会上对提高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的呼声很高。若您有其它问题,可以登录法律快车的官方网站,免费咨询律师!

  责任编辑:秋小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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