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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2022年产假新规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1-11-18 16:00:45 人浏览

导读: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晚婚婚育假取消,那么2022年开始女职工的产假有多长?新计生法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晚婚婚育假取消,那么2022年开始女职工的产假有多长?新计生法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条规定意味着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只要是符合政策,夫妻不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具体的奖励标准由地方人口与计生条例来规定。接下来由法律快车小编在本文为您详细介绍。

  2016晚婚假正式取消

  新计生法对晚婚晚育不再作出限制,晚婚假正式取消。

  2016年前产假旧规定

  修改前的计生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按照规定,符合晚婚年龄,也就是女子23周岁,男子25周岁的夫妇,可享受晚婚假10-30天不等,而符合晚育年龄,也就是女子24周岁后生育第一胎的夫妇,可延长30天产假。不少用人单位对生育假的规定为:符合晚婚晚育的,生育第一个孩子可享受产假及各种奖励假合计约半年;而生育第二个孩子,休假98天。

  新产假规定

  新计生法第25条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这条规定意味着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只要是符合政策,夫妻不论生育一孩还是二孩,都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具体的奖励标准由地方人口与计生条例来规定。

  关于产假延长的相关规定,各地方出台《计划生育条例》加以规范,以下汇总部分地方的产假新规定:

  (一)北京:《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修正案》修改了与全面两孩政策不协调的奖励保障措施,删去了鼓励公民晚婚晚育、对晚婚晚育和放弃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进行奖励的规定,同时,增加了符合规定生育的夫妻计划生育奖励产假、配偶陪产假等福利待遇的规定,即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奖励假30天,配偶陪产假15天。休假期间不得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聘用合同。

  (二)广东:《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5年12月30日修订通过,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条例》,13天的晚婚假取消。至于产假,原来的15天晚育假取消;原来35天的独生子女母亲产假调整为奖励假30天。具体来说,过去,广东女性的产假一般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确定的98天基本产假,加上35天独生子女假,再加上15天晚育假,总数在148天。调整后,总数为98天基本产假加上30天奖励假,总数为128天。但是对于此前不享受独生子女假和晚育假的妈妈,产假则增加了30天。值得注意的是,凡是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的,不管是第一胎、第二胎还是多胎,都可以享受到同样的产假。同时,丈夫的陪产假从10天增加到15天。

  (三)湖北:《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草案)》

  草案规定保留对晚婚增加15天假期的奖励,同时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增加产假30天,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0天。虽然取消了晚育假,但拟增加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假奖励。草案规定:对符合政策生育的产妇,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并给予其配偶10天护理假。婚嫁、产假和护理假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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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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