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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2 11:48:23 人浏览

导读:

一、关税措施(一)关税概述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关税征收是由海关执行的。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二)关税的主要特点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关税税赋最终要由消费者承担。2.关税的

  核心内容: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主要有关税措施和非关税措施。本文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关税措施的概述,特征,种类及其征收的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

  一、关税措施

  (一)关税概述

  关税是进出口商品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所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征收的税收。

  关税征收是由海关执行的。关税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二)关税的主要特点

  1、关税是一种间接税。关税税赋最终要由消费者承担。

  2、关税的税收主体和客体是进出口商和进出口货物。

  3、关税可以起到调节一国进出口贸易的作用。

  4、关税是一国对外贸易政策的重要手段。

  (三)关税的种类

  1、按照征收对象或商品流向,关税可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

  进口税是进口国的海关在外国商品输入时,根据海关税则对本国进口商所征收的关税。进口税主要分为最惠国税和普通税。

  出口税是出口国家的海关对本国产品输往国外时,对出口商征收的关税,但大多数国家都不征收出口税,因为它会削弱本国产品的竞争力。

  过境税是一国对于通过其关境的外国货物所征收的关税。

  2、依照征税的目的,把关税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

  财政关税又称收入关税,是指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目前,大多数国家的财政关税收入在财政总收入中的重要性都在不断下降。

  保护关税指以保护本国工业或农业发展为目的而征收的关税。它又可以分为工业保护关税和农业保护关税。

  3、按照差别待遇和特定的实施情况,关税可分为进口附加税、差价税、特惠税和普遍优惠税。

  (1)进口附加税,即对进口商品征收一般关税以外再加征的额外关税。主要有反补贴税反倾销税两种。

  (2)差价税,又称差额税。当某种本国出产的产品国内价格高于同类的进口商品价格时,为了削弱进口商品的竞争能力,按国内价格与进口价格之间的差额征收关税,就叫差价税。

  (3)特惠税,是指对从某个国家或地区进口的全部或部分商品,给予的特别优惠的低关税或免税待遇。

  (4)普遍优惠制(GSP)简称普惠制,指发达国家承诺对从发展中国家或地区输入的商品,特别是制成品和半制成品时,给予普遍的、非歧视性的和非互惠的关税优惠待遇。

  (四)关税征收

  1、按照征收的一般方法和征税标准分类,关税可分为从量税、从价税、复合税和选择税。

  (1)从量税。从量税是以商品的重量、数量、容量、长度和面积等计量单位为标准计征的关税。从量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从量税额=商品数量×每单位从量税。

  各国征收从量税,大部分以商品的重量为单位来征收,一般有以下三种方法:毛重法、半毛重法和净重法。

  (2)从价税。从价税是以进口商品的价格为标准计征一定比率的关税,税率表现为货物价格的百分率。计算公式是:从价税额=商品总值×从价税率。

  (3)混合税。混合税又称复合税,是对某种进口商品,采用从量税和从价税同时征收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是:混合税额=从量税额+从价税额

  混合税可分为两种:一是以从量税为主加征从价税,另一种是以从价税为主加征从量税。

  (4)选择税。选择税是对于一种进口商品同时订有从价税和从量税两种税率,在征收时选择税额较高的一种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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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海关税则与国际贸易商品分类

  (1)海关税则。海关税则又称关税税则,是一国对进出口商品计征关税的规章和对进出口的应税与免税商品加以系统分类的一览表。海关凭此征收关税,也是关税政策的具体体现。

  (2)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共有两大类:①海关合作理事会税则目标(CCCN),它以商品的自然属性为主,结合加工程度来划分。②国际贸易标准分类(SITC)。它是联合国秘书处根据统计委员会的要求,以国际联盟的《海关税则目录草案》为基础编制的。

  (3)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协调制度》是一个新型的、系统的、多用途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

  (4)海关税则的主要种类。海关税则主要分为单式税则和复式税则两类。目前绝大多数国家采用复式税则。

  在单式税则或复式税则中,依据进出口商品流向的不同,分为进口货物税则和出口货物税则。依据制订税则的权限,又可分为自主税则和协定税则。(五)关税的保护程度

  目前,各国一般以平均关税水平来比较各国之间关税高低,以名义保护率和有效保护率来表示对某种或某类商品的保护程度。

  1、关税水平是指一国的平均进口税率。

  2、关税的名义保护率。世界银行的定义是:“由于实行保护而引起的国内市场价格超过国际市场价格的部分与国际市场价格的百分比。”公式表示为:

  名义保护率=(国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国际市场价格×100%

  3、有效保护率。它是用来测定关税或其他保护措施对某类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增值的影响或保护程度,又称有效关税。有效关税用公式表示为:

  有效保护率=进口商品名义关税/进口商品在进口国该行业中的增值比率或有效关税保护率=(进口商品的名义关税-原料价格在最终成品中占有的比率×进口原料名义关税)/(1-原料价格在最终成品中占有的比率)

  (六)关税的经济效应

  1、关税的价格效应。关税的价格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征税国国内和国际市场价格的影响。一般说来表现为促使价格上涨。征收进口关税对进口商品价格的影响有三种情况:①进口商品的价格不变。②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但涨幅取决于该商品的需求弹性和供给弹性。③进口商品价格上涨,且幅度等于关税税额。

  2、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关税的贸易条件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征税国贸易条件的影响。一般来说,征收进口税在征税国为大国的条件下,可以改善征税国的贸易条件。

  3、关税的税收效应。关税的税收效应指征收进口关税对征税国税收收入的影响。一般而言,进口征税对一国税收的影响决定于征税带来的税收收入增加与由于征税而减少进口,从而减少税收的净值。

  4、关税的保护效应。关税的保护效应指征收进口税对进口竞争品国内生产的影响。一般地,征收进口税将使进口商品的价格提高,对进口竞争品的国内生产有保护、促进和扩大的作用。

  此外,对进口商品征收进口税对一国价格还会产生其他的效应,如关税的国际收支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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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关税措施

  (一)非关税措施的概述

  1、非关税措施的含义。指关税以外的一切限制进口的各种措施。

  2、非关税措施的特点。非关税壁垒与关税壁垒相比,非关税壁垒有以下特点:

  ①灵活性和针对性。②更能达到限制进口的目的。③更具隐蔽性和歧视性。

  (二)非关税壁垒的主要种类

  1、进口配额制。进口配额制又称进口限制,是一国政府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加以直接的限制。进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

  ①绝对配额。它是在一定时期内,对某些商品的进口数量或金额规定一个最高额数,达到金额数便不准进口。绝对配额又有两种:全球配额和国别配额,其中国别配额又可以分为自主配额和协议配额。

  ②关税配额。关税配额是对商品进口的绝对额不加限制,而对在一定时期内,在规定配额以内的进口商品,给予低税、减税或免税待遇;对超过配额的进口商品则征收较高的关税,或征收附加税或罚款。

  关税配额按商品进口的来源,可分为全球性关税配额和国别关税配额;按征收关税的目的,可分为优惠性关税配额和非优惠性关税配额。

  2、“自动”出口配额制。

  “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也是一种限制进口的手段。所谓“自动”出口配额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自动”出口配额制主要有以下两种形式:非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和协定的“自动”出口配额。

  3、进口许可证制。进口许可证指进口国家规定某些商品进口必须事先领取许可证,才可进口,否则一律不准进口。

  从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的关系上看,进口许可证可以分为两种:一种为有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另一种为无定额的进口许可证,即进口许可证与进口配额相结合。

  从进口商品有无限制上看,进口许可证又可分为公开一般许可证和特种进口许可证。

  4、外汇管制。外汇管制是指一国政府通过法令对国际结算和外汇买卖实行限制来平衡国际收支和维持本国货币汇价的一种制度。

  外汇管制的方式较为复杂,一般可分为以下几种:

  ①数量性外汇管制;②成本性外汇管制;③混合性外汇管制。

  5、进口和出口国家垄断。进口和出口国家垄断是指在对外贸易中,对某些或全部商品的进出口规定由国家机构直接经营,或者是把某些商品的进口或出口的专营权给予某些垄断组织。发达国家的进出口垄断主要集中在三类商品上:烟酒、农产品和武器。

  6、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它是指国家制定法令,规定政府机构在采购时要优先购买本国产品的做法。

  7、国内税。国内税是指在一国的国境内,对生产、销售、使用或消费的商品所应支付的捐税,一些国家往往采取国内税制度直接或间接地限制某些商品进口。这是一种比关税更灵活、更易于伪装的贸易政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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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进口最低限价和禁止进口。

  进口最低限价指规定某种进口商品的最低价格,凡进口价低于最低价则征收进口附加税。

  禁止进口指当一些国家感到实行进口数量限制已不能走出经济与贸易困境时,往往颁布法令,禁止这些商品的进口。

  9、进口押金制。进口押金制又称进口存款制。在这种制度下,进口商在进口商品时,必须预先按进口金额的一定比率和规定的时间,在指定的银行无息存入一笔现金,才能进口。

  10、专断的海关估价制。海关为了征收关税,确定进口商品价格的制度为海关估价制。《海关估价协议》规定了下列6种不同的依次采用的估价方法:①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②相同商品成交价格;③类似商品的成交价格;④倒扣法;⑤计算价格法;⑥合理办法

  11、进口商品征税的归类。

  进口商品的税额在海关税率已定的情况下,除取决于海关估价外,还取决于征税产品的分类。进口商品的具体税号须在海关现场决定,这就增加了进口商品的税收负担和不确定性。

  12、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性贸易壁垒是指为了限制进口所规定的复杂苛刻的技术标准、卫生检疫规定以及商品包装和标签,这些标准和规定往往以维护生产、消费者安全和人民健康的理由而制定。

  三、其他贸易政策措施

  (一)鼓励出口措施

  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方面论述鼓励出口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口信贷。出口信贷是一个国家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增强商品的竞争能力,通过银行对本国出口厂商或国外进口厂商提供的贷款。

  (2)出口信贷的种类有:

  ①出口信贷按时间长短划分为短期信贷、中期信贷和长期信贷;

  ②按借贷关系划分为买方信贷和卖方信贷。

  2、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是国家为了扩大出口,对于本国出口厂商或商业银行向外国进口厂商或银行提供的信贷,由国家设立专门机构出面担保,当外国债务人拒绝付款时,这个国家机构按照承保的数额给予补偿。

  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制的主要内容有担保的项目与金额、担保对象和担保期限与费用。

  3、出口补贴。出口补贴又称出口津贴,是一国政府为了降低出口商品的价格,加强其在国外市场上的竞争能力,在出口某种商品时给予出口厂商的现金补贴或财政上的优惠待遇。出口补贴的方式有两种:直接补贴和间接补贴。

  4、商品倾销。商品倾销是指资本主义国家的大企业在控制国内市场的条件下,以低于国内市场的价格,甚至低于商品生产成本的价格,在国外市场抛售商品,打击竞争者以占领市场。

  按照倾销的具体目的和时间的不同,商品倾销可分为以下几种:偶然性倾销、间歇性或掠夺性倾销和长期性倾销。

  5、外汇倾销

  (1)外汇倾销的含义。外汇倾销是出口企业利用本国货币对外贬值的机会,争夺国外市场的特殊手段。

  (2)外汇倾销的条件。外汇倾销只有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才能起到扩大出口的作用。

  ①货币贬值的程度大于国内物价上涨的程度。②其他国家不同时实行同等程度的货币贬值和采取其他报复性措施。

  6、促进出口的行政组织措施。如设立专门组织,建立商业情报网,组织贸易中心和贸易展览会,组织贸易代表团出访和接待来访及组织出口商的评奖活动。

  7、其他措施。①外汇分红;②出口奖励证制;③复汇率制;④进出口连锁制。

  (二)促进对外贸易发展的经济特区措施

  各国或地区设置的经济特区名目繁多,规模不一,主要有以下几种:

  1、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

  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都是划在关境以外,对进出口商品全部或大部分实征关税,并且准许在港内或区内开展商品自由储存、展览、拆散、改装、加工和制造等业务活动,以便于本地区的经济和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加财政收入和外汇收入。

  2、保税区。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它是海关所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的,受海关监督的特定地区和仓库,外国商品存入保税区,可以暂时不缴纳进口税;如再出口,不缴纳出口税;如要运往所在国的国内市场,则需办理报关手续,缴纳进口税。

  按照保税区的职能不同,一般保税区分为以下五种:指定保税区,保税货棚,保税仓库,保税工厂,保税陈列物。

  3、出口加工区。出口加工区是一个国家或地区在其港口或邻近港口、国际机场的地方,划出一定的范围,新建和扩建码头、车站、道路、仓库和厂房等基础设施以及提供免税等优惠待遇,鼓励外国企业在区内投资设厂,生产以出口为主的制成品的加工区域。

  出口加工区的类型有综合性出口加工区和专业性出口加工区。

  4、多种经营的经济特区。多种经营的经济特区简称多种经营特区,是指一国在其港口或港口附近等地划出一定的范围,新建或扩建基础设施和提供减免税等优惠待遇,吸引外国或境外企业在区内从事外贸、加工工业、农畜业、金融保险和旅游业等多种经营活动的区域。

  5、自由边境区。自由边境区一般是在本国的一个省或几个省的边境地区,对于在区内使用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和消费品可以免税或减税进口,如从区内转运到本国其他地区出售,则须照章纳税。

  6、过境区。沿海国家为了便利内陆邻国的进出口货运,开辟某些海港、河港或边境城市作为货物过境区。对于过境货物免征关税或只征小额的过境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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