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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视美对华彩电反倾销仲裁结果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04 06:15:12 人浏览

导读:

4月1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彩电反倾销仲裁结果,长虹、TCL、康佳、厦华四企业的税率分别是24.48%、22.36%、10.36%、4.35%,其它应诉企业(包括创维、海信、上广电、海尔、飞利浦等)税率是21.49%,未应诉企业税率78.451%。总体来看,尽管在厦华的幸运之余

  4月13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彩电反倾销仲裁结果,长虹、TCL、康佳、厦华四企业的税率分别是24.48%、22.36%、10.36%、4.35%,其它应诉企业(包括创维、海信、上广电、海尔、飞利浦等)税率是21.49%,未应诉企业税率78.451%。

  总体来看,尽管在厦华的幸运之余,依然还是不免有长虹和TCL等的尴尬。这种仲裁结果无疑将会对中国彩电企业产生一定的影响。这意味着大部分中国彩电企业国际化进程遭遇重大挫折,尤其是那些在海外没有设立工厂的企业,企业国际化成本压力更大,而中国彩电企业巨大的产能突然失去美国这个“泄洪口”,将造成企业产能闲置及库存“水位提高”,最后的结果是国内市场竞争加剧。

  从此次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的仲裁结果看开去,中国彩电企业首先是国际化观念应该重新审视的问题。我们应当有勇气承认,中国彩电企业确实存在为国际化而国际化的倾向,换言之,个别企业有制造“出口”数字政绩的不良动机,这种不良动机的驱动,直接带来的结果是片面追求出口数量的增加,而忽视了出口结构品质的提高。在品牌战略层面上,表现为为人家代工,缺乏自己的品牌形象支持,典型的“为他人做嫁衣”。从理论上讲,中国企业要想真正做大、做强,国际化是必由之路。既然如此,中国企业就要基于长远发展,制定出符合长远利益的战略方针,踏踏实实做市场,在短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之间做好平衡。

  目前,中国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形象不容乐观,中国产品有沦落为“地摊货”之虞。这是中国产品国际化的隐患。而另外重要的一点是,政府也需要为企业争取一个良好的国际市场环境。这次,美国对中国彩电反倾销,在衡量企业生产成本时,采用的是印度“替代国”的标准,大家都认为中国和印度之间不具有成本的可比性,但是,这不是哪一个或几个企业能改变的,应该从国家的层面争取大权益。

  现在,大家很关心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最后会不会否决商务部的仲裁,一般认为,这种可能性不大。中国企业要做好充分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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