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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如何租房提取、销户提取、物业费提取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7-30 08:19:06 人浏览

导读:

济南职工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职工要离开济南,到另外一个城市,如何销户提取公积金?济南职工商业买房或者全款买房的话,物业费如何提取公积金?下文为您一一介绍。1、租房提取(如果你租房的话)感觉这...

  济南职工租房如何提取公积金?职工要离开济南,到另外一个城市,如何销户提取公积金?济南职工商业买房或者全款买房的话,物业费如何提取公积金?下文为您一一介绍。

  1、租房提取(如果你租房的话)感觉这是最简单的一种方式

  提取条件

  职工购买自有住房,在取得有效购房凭证三年内,可一次性提取职工夫妻双方、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父母、子女必须与夫妻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提取额合计不得超过购房款总额。提取人均须无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

  提取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购买本市商品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不动产登记证书》的,应提供在济南市不动产登记系统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购买本市存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根据房改政策有关规定购买本市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与有效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或房改分配表与有效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

  4.购买本市拆迁安置自有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缴纳房屋差价款的有效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5.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不动产登记证书》(《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完税证明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

  办理流程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四)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办理。

  2、销户提取(出国定居、非本市户口离职、户口迁移)(如果你要离职换城市的话)

  提取条件

  出国(境)定居的、非济南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离开本市的,根据上述条件提取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提取材料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单位盖章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出国(境)定居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移民批准文件或定居国(地区)长期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并离开本市提取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非本市户籍人员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户口簿、本人的社保转移单或社保参保凭证等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户籍迁出济南行政区的,应提供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和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迁移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二)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三)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四)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先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再由银行将初审材料交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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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物业费提取(如果你商业买房或者全款买房的话)

  提取材料

  (1)《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出具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及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额度及时间

  每人每次提取额度不超过1000元。

  每个职工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物业费,两次提取时间间隔不少于12个月。

  办理流程

  申请人可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办事大厅办理提取物业费业务在线签约,签约完成后,公积金中心于每月25日将提取金额支付至个人账户。次年如需提取的,应重新办理签约。

  申请人也可在公积金中心网站预约后持预约号及提取证明材料到预约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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