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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中介纠纷骗你没商量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20 23:57:32 人浏览

导读:

买二手房找中介原本是省时省力的不二选择,然而自2010年9月以来,随着银行利率的调整,北京市二手房交易量回落,房屋中介公司想出各种招数维持自己的业务收入,由此引发不少纠纷。《法制日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法院受理的涉房居间合同纠

  买二手房找中介原本是省时省力的不二选择,然而自2010年9月以来,随着银行利率的调整,北京市二手房交易量回落,房屋中介公司想出各种招数维持自己的业务收入,由此引发不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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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制日报》记者从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获悉,今年以来,该法院受理的涉房居间合同纠纷呈现激增态势,仅2011年前两个月,东城区法院就受理此类纠纷30件,同比上涨200%。

  二手房买卖为何纠纷猛增?《法制日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

  房产中介推荐“理财”计划

  记者在采访东城区法院时,了解到这样一起案件:

  案件当事人一方北京市民席先生本想通过房产中介购买一套自住房,然而中介公司却向他推荐了一个“理财”计划:中介公司手中有一套地处黄金地段的商用房正在出售,价格较低,升值空间很大。

  “中介公司建议我抢先与卖主签订买卖合同,并交5万元定金。”席先生在接受采访时说,“中介公司当时保证,他们会找到比我出价高出20万元的买家。卖家为了多赚购房款,一定会毁约,那么就要向我返还双倍的定金。这样一来,卖家既多赚10万元的房款,我也赚了5万元的额外之财。”

  不久,席先生与中介公司签订了居间合同,约定与房主签订买卖合同后,就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两万元。随后,席先生又依计划向房主支付了5万元定金,并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

  可是,签完合同后,席先生左等右等,一直没有等来预料之中的“好消息”,而卖家却是三番五次地催促他尽快给付房款。

  无奈之下,席先生只得与房主解约。因为席先生是毁约方,他交付的5万元定金不能退回。

  正当席先生为投资失败懊恼的时候,中介公司却一纸诉状将他告上法庭,要求席先生支付两万元中介费。

  虽然席先生是在中介公司的“忽悠”之下进行交易的,但由于其与中介公司之间只有口头承诺,没有其他任何证据,最终法院只能判令席先生向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两万元。

  中介两面理骗你没商量

  上当的不止席先生一人。《法制日报》记者随后对东城区法院判决的另一起案件当事人张小姐进行了采访。

  张小姐在北京打拼了几年,想买一套二手房自住。几番比较之后,她看中了一套位于北京市朝阳区的一处住宅。但因为房价较高,加上自己的存款也不多,张小姐为此犹豫不决。

  这时,曾经接触过的一家中介公司的业务员找上门来,向张小姐游说:“我们公司在银行有‘关系’,保证可以申请到9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贷款的利率也可以打7折。”

  张小姐一听,喜出望外。虽然中介公司强调“为了不暴露银行的‘关系’,上述承诺不能写在居间合同中”,张小姐仍然非常爽快地与房主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向中介公司支付了中介费。

  到了该向房主交款的日子,中介公司却告诉张小姐,公积金贷款只有80万元,利率也没有优惠。资金不足的张小姐只能放弃购买这套房子。

  不久,心有不甘的张小姐将中介公司诉至东城区法院。

  张小姐告诉记者,在庭审时,中介公司将贷款的承诺推得一干二净,称自己管理规范,没有作出任何承诺。

  因为中介公司的口头承诺并没有写进《居间服务合同》,张小姐也拿不出其他证据,最终法院判决张小姐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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