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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1-06 22:13:07 人浏览

导读:

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成员以及成立的流程。推荐阅读:物业管理费收取标准物业管理条例如何避免物业纠纷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

  怎样成立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需要哪些条件?业主委员会应该由哪些成员组成?下面法律快车小编将为您详细解答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相关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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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具备什么条件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或者首个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满2年的,只要满足其中任何一个条件,都可以召开业主大会,筹备成立业主委员会。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哪些成员组成?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代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和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人数不低于筹备组总人数的一半,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代表担任。

  未办理产权证是否可以当业主代表?

  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建筑物专有部分所有权的人,应当认定为业主。基于房屋买卖等民事法律行为,已经合法占有建筑物专有部分,但尚未依法办理所有权登记的人,可以认定为业主。

  业主是否可以委托他人参与选举?

  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组需要完成哪些工作?

  (一)确认并公示业主身份、业主人数以及所拥有的专有部分面积

  (二)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三)草拟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四)依法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表决规则

  (五)制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单

  (六)制定业主委员会选举办法

  (七)完成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业主大会筹备期需要多久,如何通知?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筹备组应当记录并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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