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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产权和商品房区别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25 23:18:30 人浏览

导读:

房屋买卖在当今社会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大家都知道房屋买卖是要签订合同的,关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应该怎样签订大家知道吗?那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产权和商品房区别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房屋买卖在当今社会是非常普遍的一件事,大家都知道房屋买卖是要签订合同的,关于小产权房买卖合同应该怎样签订大家知道吗?那么下面就让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个人产权和商品房区别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什么是商品房

  商品房在中国兴起于80年代,它是指经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由房地产开发经营公司开发的,建成后用于市场出售出租的房屋,包括住宅、商业用房以及其他建筑物。

  自建、参建、委托建造,又是自用的住宅或其他建筑物不属于商品房范围。

  商品房价格由成本、税金、利润、代收费用以及地段、层次、朝向、质量、材料差价等组成。另外,从法律角度来分析,商品房是指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可在市场上自由交易,不受政府政策限制的各类商品房屋,包括新建商品房、二手房(存量房)等。商品房根据其销售对象的不同,可以分为外销商品房和内销商品房两种。

  二、个人产权和商品房区别

  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的房屋就是商品房。

  如果这商品房是你出资购买的,这商品房就是归属于你的个人产权。

  你所说的购买二手房的个人产权的,在你购买前是原房主的个人产权,你购买并过户后就是你的个人产权。

  只要你事先确认好原房主是否对该房有全部的个人产权,并且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上都是他的名字,交易后能够办理过户手续,就没有风险。

  三、什么是个人产权房

  公房是一种集资房,国家集体个人三方共有,个人产权是你的,个产有大产和小产的区别,大产是开发商已向国家付了土地出让金,小产是开发商未向国家付土地出让金,主要是旧改造工程。大产一般是七十年使用权,小产一般会写永久使用权
一是把产权等同于所有权。持这种观点的人以所有权作为产权的逻辑出发点,来评价、批判西方产权理论,并以此分析我国的经济改革。他们认为,产权作为关于财产的权利,其基础和核心就是所有权,即从人对资产的占有隶属关系来理解的狭义所有权。这可以说是一种最狭义的产权定义。在产权理论刚刚引入我国的时候,这种观点曾十分流行。
二是把产权等同于占有权和经营权。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产权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所有权,二是指占有权和经营权。在理论上,这两种含义可以同时存在,区别在于:在不同所有制之间适用于第一种含义的产权;在同一所有制内部,适用于第二种含义的产权。
三是认为产权有别于所有权,并且比所有权的涵义更宽泛。这是后来出现并引起人们广泛关注的观点。持这种观点的人认为,产权与所有权有着不同的内涵,所有权就是对资产的排他性隶属权利,而产权则是一个包含所有权在内但远比所有权内容宽泛的范畴,除了所有权,它还包括占有权、支配权、经营权、收益权以及处置权等一组权利。在理论界,持这种观点的人占多数,同时它也比较接近于西方学者所表述的产权体系。
从推动或促进产权交易的角度,对产权定义作以下概括是比较科学和可行的:
首先,产权是与财产有关的、具有排他性的权利。产权的排他性意味着特定的权利主体只能是一个,即排除任何非权利主体对产权的占有和使用;并且,产权的排他对象是多元的,即一个主体可以有多项产权,但一项产权只能归属于一个主体。
其次,产权是能够流动或可让渡的权利。在产权拥有者认为不再需要拥有或非拥有者认为需要拥有时,产权应当能够流动并在他们之间互相让渡,从而实现资源的高效率配置。
再次,产权是具有可分性的权利。如企业产权可以横向分解为使用权、收益权、处置权和让渡权,也可以纵向分解为出资权、经营权和管理权;从其存在方式上,还可分为价值形态的产权和实物形态的产权。
第四,任何产权,都必须是有边界、可计量的权利。否则,既不可能把特定产权从其他产权中分离开来,用于交易,也不可能在交易过程中对产权进行有效计量。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大家带来的个人产权和商品房区别的相关内容。简单通俗的讲,商品房就是可以进入市场交易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相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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