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一小区物业要求业主入住前先交物管费
导读:
房子还没交房,物业公司就要求业主交物业管理费,还没入住,物业公司要求先交电梯费。您遇到过这样的物业公司吗?海口市民范先生就遇上了。
业主:房子还没交房就叫物业管理费
海口市民范先生向南海网记者诉苦:他于2009年底买的位于海口市凤翔路佳润小区某单元一套房,买房时开发商允诺于今年1月31日交房。范先生满怀憧憬终于等到了1月31日到了该小区,到那售楼人员称房子还不能交房。要多等一个月,范先生3月份再次来到该小区时,售楼小姐说,还是不能交房。“但是我的租房合同已经到期,只租几个月没有房东肯给我出租,和开发商商量了好久,鉴于我的特殊情况,开发商同意让我先住进去装修。”
于是,范先生于4月2日搬进该小区,成为该小区第一个搬进去住装修的业主。“我刚搬进去,该小区的物业公司跟我提出,要缴纳0.9元/平米的物管费,0.3元/平米的维修基金,装修期间的清理费400元,电梯费300元/两个月,和装修押金2000元,(如果装修没有问题,房子质量没问题,物业公司会在半年后退还这笔费用。)房子都还没交房,怎么就有这么多的费用?物业公司称,如果不交钱,就断水断电!这不是霸王条款吗?”范先生气愤的说。
今天上午,南海网记者前往该小区,在电梯入口处,张贴了由海口康佳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公示”的“装修收费标准”、“装修管理规定”。但是上面却没有盖有物价局的公章。
开发商:会帮忙两方协调
就此,一位自称能够代表开发商和物业公司的曾先生告诉南海网记者,目前确实没有正式交房,海口康佳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也并没有正式接管小区,“物业收费确实没有经过那里批准,是自己订的,物业向范先生收取的费用中确实有一些不合适的地方,我们会帮助两方协调的。”
南海网记者随后来到小区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大门紧闭无人办公,开发商也不肯透露物业公司有关负责人电话,只称会帮助协调。
物价局:建议业主应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此事
那么,物业公司收取费用需要通过物价部门批准吗?今天下午,南海网记者电话采访了海口市物价局价格科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向记者解释道,海口康佳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存在违法现象,卫生清理费、电梯费、装修押金等费用是不需要向物价部门进行报批手续的,这是业主与物业部门双方签订协议后,由双方自主建立的一个收费标准,如,业主质疑收费标准的事项,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反映。
该工作人员表示,他建议业主应与物业公司协商解决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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