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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是否有权出卖土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5 11:45:40 人浏览

导读: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根

  土地使用权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出让的每幅地块、用途、年限和其他条件,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会同城市规划、建设、房地产管理部门共同拟定方案,按照国务院规定,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由市、县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实施。

  村委会是否有权将土地出卖用于建工厂

  案情简介:

  某镇某村村委会因对外欠债无力偿还,村委会召开村民会议决定出卖村里11.45亩耕地,划分为5小块用于建设小厂房,期限20年,交易额达到120万。市国土资源局接群众举报后,经调查认定,该村村委会的行为涉嫌犯罪,遂依法将此案移送司法机关。法院经过审理作出判决:被告单位村委会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罚金5万元,被告人村委会主任李某犯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

  法律分析:

  我国法律对土地用途做了明确而严格的规定。《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第六十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我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也将“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而该村非法转让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11.4亩,已构成”情节严重“,必须加以刑事处罚。由此可见农村土地虽然属于村集体所有,但村委会只能在不改变土地农业用途的前提下对土地使用权进行出租、出让,而不能私自出让用于非农业建设,否则就会违反法律的规定,情节严重的还会构成犯罪,受到法律严惩。

  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相关规定

  《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1992年3月8日 国家土地管理局发布)

  第五条 未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并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土地使用者,不得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 符合下列条件的,经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抵押:(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四)依照《条例》和本办法规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以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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