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土地管理法 > 土地转让 > 哪些情况下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哪些情况下必须以招标、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5 11:12:11 人浏览

导读:

正文: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

正文:
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拍卖方式出让土地:
   (一)以获取最高出让金为主要目标,以出价最高为条件确定受让人的;
   (二)对土地使用者资格没有特别限制,一般单位或个人均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三)土地用途无特别限制及要求的。
  对不具备拍卖条件,但属以下情况之一的,必须以公开招标方式出让土地:
   (一)除获取较高出让金外,还具有其他综合目标或特定的社会、公益建设条件;
   (二)土地用途受严格限制,仅少数单位或个人可能有受让意向的。
  对土地使用者有资格限制或特别要求的,可对符合条件的用地申请者进行邀请招标。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点赞
收藏
分享至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