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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联合出手调控楼市 重点打击炒作房价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5 01:16:06 人浏览

导读:

房地产调控在入秋时节再掀高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展开一场全国范围的查处和整治风暴,矛头直指房地产违法违规交易、土地违法以及外商企业资质等敏感话题和热点领域。昨天(9月6日),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
房地产调控在入秋时节再掀高潮。建设部、国土资源部等相关主管部门正在展开一场全国范围的查处和整治风暴,矛头直指房地产违法违规交易、土地违法以及外商企业资质等敏感话题和热点领域。

昨天(9月6日),建设部、发改委、工商总局联合召开“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电视电话会议”,表示将在全国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1年的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治活动。这也是三部委在今年7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的通知》(以下简称166号文件)后,再次申明将严厉整治房地产交易秩序。此次专项整顿活动的时间之长、范围之广、力度之深,均创纪录。

重点打击6类违规行为

根据三部委作出的联合部署,6类违法违规行为将在此次房地产交易秩序专项整顿活动中被重点查处。包括: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销售或以认购等形式收取费用、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按规定时间开始预售、擅自将购买的未竣工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等商品房预售中违法违规行为;发布虚假信息、炒卖房号、捂盘惜售、囤积房源以及纵容工作人员或雇佣他人炒作房价等恶意炒作行为;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广告中承诺售后包租、返本销售,有关房地产项目的销售信息内容虚假等广告违法违规行为;未按有关规定与购房人签订规范的预(销)售合同,订立合同前未向购房人明示合同示范文本,使用含有免除自己义务、加重购房人责任或侵害购房人合法权益格式条款的销售合同以及合同欺诈,利用虚假合同套取银行贷款、偷逃税款等合同违法违规行为;未取得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未按规定使用经纪合同示范文本,利用虚假信息骗取中介、服务、看房等费用,在经纪活动中赚取差价等违法违规行为;违规收费,销售商品房未实行明码标价,经济适用住房不执行政府指导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当前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的问题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房地产市场中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现象依然存在,特别是交易环节问题更为突出。”昨天,建设部负责人在电视电话会议上表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开发、房屋拆迁、物业管理、集资合作建房中违法违规行为,也列入了这次的查处范围。

楼市面临又一场考验

记者还了解到,根据电视电话会议的要求,将成立全国检查组到地方检查“国六条”执行情况及整顿房地产交易秩序的落实情况。

在业内人士看来,三部委再次联合出手,整治房地产市场交易过程中的痼疾,是对此前166号文件的进一步贯彻落实,也是此轮房地产调控的重要组成部分。 [page]

中国指数研究院华东院副院长陈晟表示,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未按规定时间开始预售、未取得预售许可证发布预售广告等要重点查处的行为都是166号文件中新确立的,如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后应当在10日内开始销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地产项目不得发布广告等,都将楼盘上市中的不合理现象得到进一步的规范,也能调节楼市的供应进度。

上海的房地产营销商向记者表示,三部委的要求将促使开发商改变以往的预热营销方式,使楼市面临又一场考验。但与此同时,市场上也可能会有一些变通的做法,如广告中不允许承诺售后包租,便可以采取“委托经营”的方法进行规避。

中原地产华北区董事总经理李文杰也表示,整顿房地产市场交易秩序,是“国六条”提出的任务之一。“房地产市场的问题不少,市场交易混乱就是其中之一,而且这个问题更具普遍性。”李文杰认为,“相对于土地、金融等房地产深层次问题,交易秩序中的违法违规问题,是最有可能得到首先‘治愈’的。”

据了解,北京市房地产交易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就比较突出。“吃差价的中介公司在北京占有相当比例。”链家地产市场总监金育松向记者表示,此次全国整顿规范房地产交易秩序会议涉及到的内容,如果能落到实处,无疑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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