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律快车 > 法律知识 > 房地产法 > 土地管理法 > 土地政策 > 国家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

国家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5 01:01:43 人浏览

导读: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建立协议出让土地的公示制度,年内统一公布各地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廖永林28日在北京召开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说,国家将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地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司长廖永林表示,国土资源部将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建立协议出让土地的公示制度,年内统一公布各地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

  廖永林28日在北京召开的资源价格改革研讨会上说,国家将大力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完善地价形成机制,强化对协议出让土地的监管,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引资。对低于市场价成交的土地,政府可优先购买,以防止非法交易。

  目前,全国99%以上的城市、85%以上的县城镇和70%以上的建制镇已完成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初步建立起城镇建设用地价格体系,大多数市、县已将各类地价结果向社会公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家禁止非法压低地价招商。省、区、市人民政府要依照基准地价制定并公布协议出让土地最低价标准,协议出让价格不得低于最低价标准。

  2004年,全国共出让土地17.87万公顷,出让价款5894.14亿元。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