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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要求加强土地调控 提高建设用地税费标准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19-10-15 00:58:16 人浏览

导读:

今后,国家将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昨天中国政府网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
今后,国家将根据土地等级、区域土地利用政策等,统一制订并公布各地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昨天中国政府网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根据通知规定,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不得低于土地取得成本、土地前期开发成本和按规定收取的相关费用之和。建设用地相关税费标准将提高。

  禁止擅自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

  通知提出,将提高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标准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征收标准。通知规定,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缴纳范围,以当地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为准。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专项用于基本农田建设和保护、土地整理、耕地开发。

  根据通知要求,禁止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建设,擅自扩大建设用地规模。

  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纳入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并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通知中明确规定,未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批准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批地行为;单位和个人擅自通过“以租代征”等方式占地建设的,属非法占地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社保费用不落实不得批准征地

  通知明确提出,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有关规定纳入征地补偿安置费用,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社会保障费用不落实的不得批准征地。

  通知重申了征地补偿安置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的原则。还提出,土地出让总价款必须首先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以及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所需资金的不足。对于未按期足额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而征占土地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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