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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呢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更新时间: 2020-08-19 13:29:25 人浏览

导读:

在我国这样一个纳税大国,我们有许多的税种,当然,对于这些税种我们都有一定的纳税对象,只有了解清楚了这些纳税对象,我们才能够更好的缴纳各项税款。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学习一下,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

  在我国这样一个纳税大国,我们有许多的税种,当然,对于这些税种我们都有一定的纳税对象,只有了解清楚了这些纳税对象,我们才能够更好的缴纳各项税款。接下来和法律快车小编学习一下,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呢?希望能够解决您的疑问。

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呢

  一、税种特点

  与其他税种相比,土地增值税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以转让房地产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土地增值税的增值额是以征税对象的全部销售收入额扣除与其相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及其他项目金额后的余额,与增值税的增值额有所不同。

  (2)征税面比较广。

  凡在我国境内转让房地产并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除税法规定免税的外,均应依照土地增值税条例规定缴纳土地增值税。换言之,凡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不论其经济性质,也不分内、外资企业或中、外籍人员,无论专营或兼营房地产业务,均有缴纳增值税的义务。

  (3)实行超率累进税率。

  土地增值税的税率是以转让房地产增值率的高低为依据来确认,按照累进原则设计,实行分级计税,增值率高的,税率高,多纳税;增值率低的,税率低,少纳税。

  (4)实行按次征收。

  土地增值税在房地产发生转让的环节,实行按次征收,每发生一次转让行为,就应根据每次取得的增值额征一次税。

  二、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呢

  (1)土地增值税只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对“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不征税。

  (2)土地增值税既对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征税,也对转让地上建筑物及其它附着物产权的行为征税。

  (3)土地增值税只对“有偿转让”的房地产征税,对以“继承、赠与”等方式无偿转让的房地产,不予征税。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行为主要包括两种:

  ①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将房产、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者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

  ②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人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

  通过法律快车小编的介绍,我们知道了,土地增值税的征税对象有哪些呢?它包括,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以及有偿转让的房地产。我们每一个人都要积极的纳税,做一个文明的纳税人,不偷税,不漏税。感谢您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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